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建虎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超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双碳产业孵化基地集中供热(节能化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双碳产业孵化基地集中供热(节能化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酒经管批[2023]3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南园
3.建设规模:
(1)西园:
①一级供热管网
本次工程敷设一级供热管网2*4.76km,其中酒泉市肃州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输热干线至隔压站DN700一级管道2*1.61km;隔压站至本次建设热力站2*3.15km,管径为DN600-DN450。
②二级供热管网
本次工程敷设二级供热管网 2*9.11km,管道以直埋敷设为主,其中最大管径为DN700,最小管径为DN200。
③隔压泵站
本工程新建隔压泵站1座,位于酒泉市天润热力有限公司热源厂内,现状锅炉房 3#棚,建设用地面积:1084㎡,2层,一层高7.2m,二层高4.0m,钢结构。隔压泵站内安装5台40MW的板换,供热面积约为200万㎡,主要解决园区采用酒泉市肃州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长输供热管道的隔压换热问题。
④热力站
本工程扩建热力站1座(现状2#热力站旁),随开发进度逐步安装5台20MW机组,供热面积为100万㎡;新建热力站1座(5#热力站),随开发进度逐步安装3套20MW的换热机组,供热面积为60万㎡,热力站实现无人值守。
(2)南园:
①蒸汽管网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150~DN350,管网总长度9.8km;改扩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250,管网总长度0.55km,主要采用低架空敷设方式,局部过路段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计划总工期:123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园一期新建隔压站及电厂主管网至隔压站主管网段一级管网;
第二标段:西园一期扩建2#热力站及隔压站至扩建2#热力站段一级管网;
第三标段:西园一期扩建2#热力站二级管网;
第四标段:西园一期新建5#热力站、隔压站至5#热力站段一级管网及新建5#热力站二级管网;
第五标段:南园蒸汽管道工程欧昊段;
第六标段:南园蒸汽管道工程一重段;
第七标段:南园蒸汽管网三期。
二、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2023年1月至6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本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多报无效。
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投标人于2023年06月22日至2023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法:各投标人于2023年06月2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四份,加盖申请人公章)和承诺书(一份,加盖申请人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信息登记表时应同时递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资格证明材料、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以备资格预审,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上述投标信息登记表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招标人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本次开标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泉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业园区(西园)风光大厦
联 系 人:谢建虎      
联系电话:15569780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联 系 人:段超      于忠文       
联系电话:18139775712   15209371431
邮   箱:492476511@qq.com
 
                                              2023年6月21日
 
 
 
双碳产业孵化基地集中供热(节能化提升改造工程)(第  标段)
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投标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子邮箱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截止时间
 
注册建造师
 
专业
类别
 
级别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技术负责人
 
职称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负责人
 
职称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施工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质量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资料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机械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材料员
 
相关资格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投标企业人员须按本项目要求填写。
2、此表由建设单位、监督单位、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文件内装一份。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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