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鑫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根据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关于分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现需进行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公开征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对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7辆公务车辆进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车辆信息如下: 
序号
车型
购车年份
数量
1
丰田霸道
2013年
1
2
广本奥赛德多用途乘用车
2013年
1
3
别克商务
2018年
1
4
大众帕萨特
2016年
2
5
大众帕萨特
2023年
1
6
奥迪越野车
2016年
1
合计
 
 
7

     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以上车辆信息编写维修质量方案(维修质量措施、维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方法、是否能针对该项目特点提出详实的进度方案、维修质量保证措施、且方案合理并具有针对性);
     2.安全保证措施(维修过程操作安全、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教育措施、现场临时用电等内容合理完善,分析到位,措施针对性强);
    3.备品备件(要求提供原厂的备品备件);
    4.场地面积(需提供自主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额外承诺
    (1)提供公务车辆保养服务;
    (2)提供救援、拖车服务: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利于本次采购的其他额外承诺。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本项目预算: 2024年预算为16万元,本着降本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维修保养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2025年及2026年依据当年预算情况执行;
     2.5合同有效期:采购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严格按合同约定对服务质量、内容、标准及预期目标达成程度等方面进行验收考评,验收考评不合格的不进行续签)     
     2.6成交供应商数量:两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有良好的行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提供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处罚(记录)日期至今不满3年记录的);(须在资格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截至提交应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   
3.6供应商经营场所需在乌兰察布市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7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身份证明或开具的发票等,加盖公章);
    3.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材料要求
    4.1时间: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至2024年3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体路66号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607室。
    4.3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发送至008877@msbank.com及sxlwinner@163.com邮箱(同时发送),进行报名。
    4.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0474-8308207。
  服务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4.5收到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供应商可获取采购文件。
    4.6报名材料要求:
4.6.1 公司营业执照等资格文件,加盖公司公章;
4.6.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应截图,加盖公章;
 4.6.3 有良好的行业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
4.6.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书面声明书,加盖公章;
 4.6.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书并加盖公章;
     4.6.6供应商固定经营场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6.7本项目非联合体报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6.8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身份证明或开具的发票等,加盖公章;
4.6.9 如有公司其他资质文件,资格授权文件等可以展现公司实力的文件,可自行复印添加,并加盖公章。
    4.7 参加采购的公司应按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准备磋商文件并随附1份电子版(为已盖章文件正本扫描件,请使用U盘存储),磋商文件的构成按以下顺序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4.7.1参加采购人员授权书;
   4.7.2公司承诺与声明;
        4.7.3商品介绍
   4.7.4售后服务;
   4.7.5商品报价;
   4.7.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4.8请如实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8日15时00分(即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体路66号蒙商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六楼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jcw/index)和蒙商银行门户网站(http://www.msbank.com)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行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注意事项
7.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采购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7.2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7.3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联系人:沈鑫龙
电话:0474-8308207,18648657893
电子邮件:008877@msbank.com、sxlwinner@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体路66号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607室。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2024年3月20日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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