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327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

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过程相关服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名称: 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

1.2.2工程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鸦岗村地段

1.2.3工程范围:本项目为建筑产业化项目。包括BY-BYH-1213、14 3个地块,用地面积约11.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92万平方米,层数23-32层,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规划用地文件: 穗规函[2015]7257

1.2.5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3391号

1.2.6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1.2.7投资总额:人民币 14939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3276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内容是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及工程管理要求,负责与前期设计单位的工作衔接、本项目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不含永久用电工程设计内容)及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等内容。

具体包括:(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所有建筑(含装饰装修)、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如有)、边坡治理(如有)、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市政永久供水、排水排污、景观、燃气、强电、弱电(含智能化等)、室外广场、停车场、桥梁(含人行天桥、风雨连廊等,如有)、河涌(如有)、隧道(如有)、箱涵(如有)、涵洞(如有)、通讯、交通设施和标志、小区标志门楼、围墙等配套设施、管线迁改等工程及所有大宗设计(如电梯、机械车库、空调设备等)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2)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时给水、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发包人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涉及的所有工作),编制竣工图(含验收通过)及完成规划验收所需的竣工通;(3)负责项目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设计;(4)负责因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化分析工作;(5)负责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6)负责规划用地涉及的周边道路等配套工程的设计协调工作;(7)负责所在区域公共资源(如集中供冷、供热、直供水等)系统的设计和协调工作;(8)负责沙盘模型制作,户型模型制作,三维动画制作;(9)负责BIM建模工作设计;(10)负责项目的装配式建筑设计;(11)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海绵城市设计;(1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13)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14)派驻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11月,竣工日期为 202011月。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可研编制单位: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前期设计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规划研究院。

原勘察设计单位:(主)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化工部广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已与前述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保留原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勘察内容,解除设计合同内容)。

施工图审查单位:广东省建院施工图审查中心、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公司(已与前述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设计咨询单位: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公司、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已与前述2家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投标资格

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或能力,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分包方。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为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

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7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4.8信誉要求: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购买招标文件

1.5.1从发布招标公告同时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投标报名时间即201896日至2018910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项目负责人同时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现场考察

1.6.1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1.7费用

1.7.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390662.23,单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26.47元。

1.7.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补偿费。

1.8工期

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及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4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其他事项

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1.9.3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4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5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6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7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196212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10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审部受理。

受理电话:020-38824793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366号都市华庭三楼

1.9.8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9《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10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10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196212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101房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83492175 13570595851

1.11.4 联系人:梁 工

1.11.5 传真号码:020-83492176

1.11.6电子83492175@163.com

1.12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www.gzzb.gd.cn

1.13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3楼

1.13.3 电话号码:

1.13.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附件: 厂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招标申请函.pdf 资金证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doc 鸦岗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数.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pdf 招标人声明.pdf 关于招标有关事宜的说明.pdf 关于招标人名称的说明.pdf 关于前期资料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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