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霞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乙方:福建格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1]FZ[XJ]2018013的霞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霞浦县图书馆配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1 | 1-1 | 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霞浦县图书馆配套设备项目 | 1 | 382000 | 1.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详见询价文件 | ||||
合计: | 382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贰仟元整(¥382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提供货物,1-1 图书朗读应用系统 格一1.0 福州 127300 1套 127300;1-2 数字体验系统 (含3D绘画体验空间1套、橡胶木儿童阅览椅30条、音响系统1套等配套设备) 格一1.0 福州 146700 1套 146700;1-3 机器人 格一小胖机器人(加强版) 广东 31000 1台 31000;1-4 电子图书2万册、有声少儿绘本400册、期刊资源≧1.5T等 格一 超星电子图书 福州 59000 1批 59000;1-5 RFID标签(含图书加工上架) 格一 3M 标签 福州 1.8 10000枚 18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询价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调试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成交供应商及时处理维修。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招标供应商在采购方调试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并入报价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贰仟元整(¥:382000.00),付款方式分3次付清,所需的正式发票由乙方提供,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元整(¥:191000.00),全部货物交付并清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152800.00),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安装、调试等并验收合格,甲方10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10%计人民币叁万捌仟贰佰元整(¥:38200.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2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30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0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02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霞浦县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霞浦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乙方: | 福建格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103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 A 区 -2155 |
单位负责人: | 汤鸣广 | 单位负责人: | 赵兴宁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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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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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905036075 | 联系方法: | 1331377706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77360188000510591 |
签订地点:霞浦县图书馆
签订日期:2018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