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投标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D招【2023】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埔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志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 福建省建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锦绣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后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3 年 07 月 19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柒仟 元整(¥:7000元),投标保证金可 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等多种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完好,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
地 址: 莆田市北岸经开区东埔镇 邮 编: 351153
电 话: 13850202059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志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 邮 编: 351100
电 话: 18950736170 联系人: 小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埔派出所附属工程(项目名称)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志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邀请的单位有 福建省建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锦绣天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审后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8)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3 年 07 月 19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柒仟 元整(¥:7000元),投标保证金可 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及担保保函等多种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完好,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招标人不对密封袋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投标人对密封完整性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平安协会
地 址: 莆田市北岸经开区东埔镇 邮 编: 351153
电 话: 13850202059 联系人: 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志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 邮 编: 351100
电 话: 18950736170 联系人: 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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