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服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服务采购公开
招选公告
1.招选条件
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服务项目,由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作为招选人,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招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招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共两座桥梁,位于屏山县金沙江溪洛渡电站库区,分别为:G353舌肝沱大桥和何家坪隧道出口桥。
2.2招选范围:完成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并获得相关批复。
2.3 报批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行洪论证报批并获得相关批复完成后止;
2.4质量要求:根据招选人要求进度完成报批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批复并且必须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
3.招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企业适用)
4.参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参选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密封参选文件,并加盖鲜章
4.2 参选人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5号)自愿报名并获取招选文件,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竞标询价。
4.3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8日10:00,参选文件必须在招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受。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4.4 本次招选最高控制限价为28.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 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5号
联 系 人 :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325258
7. 附件
详见招选文件。
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招选公告
1.招选条件
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服务项目,由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作为招选人,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招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招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共两座桥梁,位于屏山县金沙江溪洛渡电站库区,分别为:G353舌肝沱大桥和何家坪隧道出口桥。
2.2招选范围:完成金沙江向家坝电站四川库区省道307线屏山至新市镇段公路国道213线中都河大桥至上龙渊段(屏山S307公路和G213连接线)复建工程2座桥梁行洪论证编制并获得相关批复。
2.3 报批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行洪论证报批并获得相关批复完成后止;
2.4质量要求:根据招选人要求进度完成报批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批复并且必须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
3.招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许可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企业适用)
4.参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参选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密封参选文件,并加盖鲜章
4.2 参选人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5号)自愿报名并获取招选文件,报名成功后,方可参与竞标询价。
4.3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8日10:00,参选文件必须在招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受。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4.4 本次招选最高控制限价为28.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废。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选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 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5号
联 系 人 :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831-2325258
7. 附件
详见招选文件。
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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