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JSZC-320682-NTWY-C2022-003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2-NTWY-C2022-0036
项目名称: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6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焦港幸福河建设与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发布焦港幸福指数,评价分析焦港幸福河在试点建设前后取得的成效;建立焦港幸福河长效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系,编制有关专项规划,满足该河道日常管理实际需求,确保焦港河道功能高效发挥,提升河道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管理水平;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方式: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该项目磋商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
售价:对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收取磋商文件编制费用300元人民币,响应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现场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收据。无论流标或响应供应商是否中标,文件编制费用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307室竞谈(磋商)一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书面磋商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2)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响应,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3)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如皋市水务局
地 址: 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13776986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联系方式: 1893451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邬先生
电 话: 13776986578
定稿: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磋商文件.doc 定稿: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磋商文件.doc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80000 | 300≤Z <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5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10000 | 2000≤Z <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 <120000 | 100≤Z <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备注 |
(视明细项目加行) | |||||||
易耗品 | |||||||
专用工具 | |||||||
调试费 | |||||||
培训费 | |||||||
其他 | |||||||
大写: 合同价: 元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要求或标准 | 得分 |
一 | 商务技术部分 | 80 | ||
1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把握 | 20 | 全面响应本项目招标需求,对工作任务、目标和成果分析理解准确、全面,定位清晰、表述精准、文字精炼,对项目的认知和分析符合有关法规与技术规范要求,契合项目实际需求。该项最高20分,根据该项内容编制质量酌情赋分。内容严重不全,有明显缺项或缺陷的不得分。 | |
2 | 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内容 | 20 | 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内容全面详实,方法科学,符合实际,重点突出。该项最高20分,根据该项内容编制质量酌情赋分。内容严重不全,有明显缺项或缺陷的不得分。 | |
3 | 工作计划、进度、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 | 10 | 工作计划、进度、质量及保障措施安排合理,措施得当、详实可信,满足本项目研究要求。该项最高10分,根据该项内容编制质量酌情赋分。内容严重不全,有明显缺项或缺陷的不得分。 | |
4 | 项目负责人 | 10 |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水利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得2分,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22年6月-8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加盖公章)。2.项目负责人主持或主要参与河湖长制机制研究类项目一个得2分,最高4分;3.项目负责人编写出版河湖长制主题专著一部得2分,发表一篇河湖长制主题论文得1分,最高4分。该项累计最高10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5 | 项目组成员 | 10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正高级职称,每位2分,最高6分;副高级职称,每位1分,最高4分;副高级以下不得分。该项累计最高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22年6月-8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据,加盖公章)。 | |
6 | 投标单位科研能力评价 | 5 | 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具有省级科研平台的,有一个得0.5分,最高2分。该项累计最高5分。(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7 | 类似工作业绩 | 5 | 近五年来(2017年8月之后)供应商承担过河湖长制机制研究类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1分,该项累计最高5分。(需提供合同或评审意见等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
二 | 价格部分 | 20 | ||
1 | 响应报价 | 20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 | |
合计 | 100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要求或标准 | 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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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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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
序号 | 技术指标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质量标准或者考核标准 | |||||
服务期限和地点 | |||||
验收或者考核方案 | |||||
付款方式 | |||||
投标货币 | |||||
其他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计划编号:分包号:投标报价小写:大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投标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 | |||||||||||||||||||||||||||||||||||||||||||||||||||||||||||||||||||
计划编号: | 分包号: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注:①带*标注的数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②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备注 |
1 | 南通焦港幸福河建设创优咨询及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研究 | 项 | 1 | ||||
易耗品 | |||||||
专用工具 | |||||||
调试费 | |||||||
培训费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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