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电白区人民武装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副食品配送蔬菜类水果类禽肉类水产类调料干货类干菜类饮料类米面杂粮类蛋类牛奶集中配送服务食品食材配送内容大白菜小白菜包菜娃娃菜青菜油麦菜空心菜菠菜生菜红薯叶菜心西兰花有机菜花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黄瓜冬瓜苦瓜丝瓜南瓜节瓜西葫芦莲藕茄子酸豆角四季豆扁豆豌豆毛豆土豆莴笋竹笋淮山山药板栗紫薯小芋头玉米粒红椒青椒小米椒红线椒青线椒生姜茭白芦笋芥菜头西芹芹菜韭菜韭黄蒜苔黄豆芽绿豆芽茼蒿香菜葱花蒜苗大葱洋葱紫苏鸡腿菇口蘑黑木耳鸡枞菌干香菇蟹味菇金针菇干茶树菇平菇杏鲍菇海带丝海带头海带结蕨菜榨菜萝卜干木瓜丝笋干酸菜鱼料八宝菜梅干菜贡菜酸笋红剁椒泡椒酸荞头酸萝卜皮冻豆腐豆油皮千张香干百叶结素鸡日式豆腐苹果芭蕉香蕉香梨西瓜柑橘提子葡萄桂圆荔枝李子冬枣菠萝火龙果哈密瓜圣女果芒果青枣杨桃香瓜枇杷柠檬畜肉类猪肉丸猪瘦肉猪里脊肉五花肉猪头骨猪腿骨猪沙骨猪排骨猪粉肠肥肠猪血猪肘猪蹄猪耳猪舌猪心猪肚猪肝猪腰猪皮牛肉丸牛腿肉牛里脊牛腩牛肚牛百叶牛排牛蹄筋牛舌牛仔骨牛鞭山羊肉羊排羊肚羊杂羊骨头兔肉腊肉腊肠羊肉卷虾丸蟹棒蛋饺热狗生牛杂熟牛杂火腿肠三黄鸡土鸡乌鸡鸡肉鸡胗麻鸭白条鸭鸭肠鸭舌鸭血烧鸭鸭掌鸭腿鸭翅根鸡翅尖鸡中翅鸡全翅鸡爪鸡柳掌中宝草鱼鲫鱼鲶鱼黄花鱼罗非鱼胖头鱼鱼头鲈鱼鲤鱼多宝鱼带鱼秋刀鱼白鲢鱼鱿鱼小鱼仔泥鳅黄鳝大虾小龙虾肉蟹花蛤花甲牡蛎车螺螺蛳精粉红占鱼马鲛鱼白螺鱼尾干银耳干木耳豆皮腐竹干云耳红枣紫菜腰果百合莲子枸杞黄花菜花生仁干辣椒胡椒面白芝麻黑芝麻桂皮花椒油八角茴香草果沙姜香叶甘草党参大料罗汉果虫草花墨鱼仔虾皮虾米鸡精味精料酒陈醋米醋白酒生抽老抽豉油蚝油味极鲜麻油豆腐乳橄榄菜酵母生粉白砂糖冰糖红糖十三香五香粉孜然粉胡椒粉豆瓣酱黄豆酱番茄酱番茄沙司老干妈汤料特鲜粉蒸肉粉麻辣鲜三鲜味料特鲜味料调味料炖鸡料火锅底料麻辣鱼料可乐雪碧王老吉花生奶橙汁黑米紫米薏米糯米粉红豆赤小豆八宝粥荞麦麦仁饺皮红薯粉粉丝面条圆粉扁粉麻辣粉面水煮花生鸡蛋皮蛋咸蛋鸭蛋鹌鹑蛋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食物农药含量土鸭禽类鲜水产副食产品有毒食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lmm2023-g3-034-jsqt-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668-28731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电白区人民武装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武装部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 电白区人民武装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白区人民武装部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YZLMM2023-G3-034-JSQT-1
三、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茂名市 电白区人民武装部提供1年的副食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肉类、水产类、调料、干菜类、饮料类、米面、杂粮类、蛋类、牛奶)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金额为90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招标内容,在茂名市有固定 经营场所、办公室或办事处,且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是食品生产厂家还应同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且年审有效;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外资(含有外资股份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 :00~12:00, 15:0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六路25号聚福 楼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 (本项目不代办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
26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广东省茂名 市油城六路25号聚福楼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广东省 茂名市油城六路25号聚福楼5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 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 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网上查询地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武装部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政法路
联系人:刘启全
联系电话:0668-5526342
2.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油城六路25号聚福楼5楼
联系人:周工、易工
联系电话:0668-2873123
3.招标投诉: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武装部 投诉电话:0668-5526342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政法路
邮编:525000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招标项目需求
序号服 务 名 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1电白区 人民武 装部食 堂副食 品配送 服务项 目(第 二次)一、项目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严格遵守国家及部队相关食品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及 保障要求,保障招标人在营期间所需的食品、副食品等正常、安全供应。 中标人配送的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要确保食品食材配送到位。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保证供货期内投标人的供货 次数及业务发生额,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多方面风险。 2.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不得为转基因食品(如发现有立即取消配送资格),不能单 独购买或另外配送,且副食品配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允许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询价基础上 的下浮率范围内进行报价,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下浮率范围:下浮率≥0% 注:驻地正规农贸市场或茂名市政府发改委网站有公布的品种,以驻地正规农贸 市场或茂名市政府发改委网站及其下属机构网站(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公布均价 为基准价;驻地正规农贸市场或茂名市政府发改委网站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在驻地 3 家超市或驻地农贸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4.中标供应商数量及服务期限 (1)中标供应商数量:1 家。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配送种类及配送内容:
配送种 类配送内容
蔬菜类大白菜、小白菜、包菜(芥兰包)、娃娃菜、青菜(上海青)、油麦菜、空心 菜、菠菜、生菜、红薯叶、菜心(菜花)、西兰花、有机菜花(花椰菜)、白 萝卜、胡萝卜、西红柿、黄瓜、冬瓜、苦瓜、丝瓜、南瓜、节瓜、西葫芦、莲藕、茄子、豆角、四季豆、扁豆(荷兰豆)、豌豆、毛豆(毛豆粒)、土豆、莴笋、竹笋(冬笋)、淮山、山药、板栗、红薯、紫薯、芋头、玉米、玉米 粒、红椒、青椒、小米椒、红线椒、青线椒、生姜、姜(老姜)、茭白、芦 笋、芥菜、西芹、芹菜、韭菜、韭黄、蒜苔、芥菜头(头菜)、黄豆芽、绿 豆芽、茼蒿、香菜、葱花、蒜苗、大葱、洋葱、紫苏、鸡腿菇、口蘑(白蘑 菇)、黑木耳、鸡枞菌、香菇、蟹味菇(海鲜菇)、金针菇、茶树菇、平菇(凤 尾菇)、杏鲍菇、海带丝、海带头、海带结、蕨菜、榨菜、萝卜干、木瓜丝、笋干、酸菜、八宝菜、梅干菜、贡菜、酸笋、酸豆角、剁椒、红剁椒、泡椒、酸荞头、酸萝卜皮、冻豆腐、豆腐、豆油皮、千张(千页豆腐)、香干、百 叶结、素鸡、日式豆腐等。
水果类苹果、芭蕉、香蕉、梨、香梨、西瓜、橙、柑橘、提子、葡萄、桂圆(龙眼)、荔枝、李子、冬枣、菠萝(去皮)、火龙果、哈密瓜、圣女果、芒果、青枣、杨桃、香瓜、枇杷、柠檬等。

二、服务总体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室或办事处,场地条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 应卫生标准【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多角度图 片】。 2.每日就餐人数:具体数量以当日实际需求为准; 3.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4.中标人需具备专门的蔬菜检查室、冷藏库和检测农药残留设备,由专人负责每 天检测并记录,保证供应副食品合规合格,如因食品问题产生其他后果,将追究配送方 责任。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 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招标人的货物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招标人分
畜肉类 猪肉、猪瘦肉、猪里脊肉、五花肉、猪头骨、猪腿骨(猪筒骨)、猪沙骨、猪排骨(纯排骨)、排骨(有颈通排)、猪粉肠、肥肠、猪血、猪肘(猪脚)、猪蹄(圆蹄)、猪耳(纯猪耳朵)、猪舌、猪心、猪肚、猪肝、猪腰、猪皮、牛肉、牛腿肉、牛里脊、牛腩、牛肚、牛百叶、牛排、牛蹄筋、牛舌、牛仔 骨、牛鞭、羊肉、带骨羊肉、羊排、羊肚、羊杂、羊骨头、山羊肉、兔肉、腊肉、腊肠、羊肉卷、牛肉丸(冻品)、猪肉丸(冻品)、虾丸、蟹棒、蛋饺、热狗(冻品,5 斤/包)、生牛杂、熟牛杂 、火腿肠、火腿(2.5kg 三文治)等。 相 图 每 方 由 分 禽肉类 三黄鸡、土鸡、乌鸡、鸡肉(矮脚鸡肉)、鸡胗、麻鸭、白条鸭(冻品)、鸭 肠、鸭舌、鸭血、烧鸭、鸭掌(冻品)、鸭腿(冻品)、鸭翅、鸭翅根、鸡翅、鸡翅尖、鸡中翅、鸡全翅、鸡腿、鸡爪(冻品)、鸡柳、掌中宝等。 水产类 草鱼、鲫鱼、鲶鱼、黄花鱼、罗非鱼、胖头鱼(大头鱼)、鱼头、鲈鱼(活)、鲤鱼、多宝鱼、带鱼、秋刀鱼(冻品)、白鲢鱼、鱿鱼(冰鲜)、小鱼仔、泥 鳅、黄鳝、大虾、虾(中等)、小龙虾、肉蟹(花蟹)、花蛤、花甲(大)、牡蛎、车螺、螺蛳、红占鱼、马鲛鱼、白螺、鱼尾等。 调料、干 菜类 干银耳、干木耳、豆皮、腐竹、干云耳、海带、红枣、紫菜、腰果、百合、莲子、枸杞、黄花菜、干茶树菇、干香菇、花生仁、干辣椒、胡椒面、白芝 麻、黑芝麻、桂皮、花椒、八角、茴香(大)、草果、沙姜、香叶、甘草、党参、大料、罗汉果、虫草花、墨鱼仔、虾皮、虾米(去皮)、盐、鸡精、味精、料酒、陈醋)、米醋、白酒、生抽、老抽、豉油、蚝油、味极鲜、花 椒油、麻油、豆腐乳、橄榄菜(1000 克/瓶)、酵母(酵母粉 1*15*200 包/ 件)、生粉、白砂糖、冰糖、红糖、十三香、五香粉、孜然粉、胡椒粉(40g*10*15)、豆瓣酱、黄豆酱、番茄酱)、番茄沙司、老干妈、螺蛳精粉、桂林米粉汤料、特鲜粉)、蒸肉粉、麻辣鲜、三鲜味料、特鲜味料、排骨王调味料、炖鸡料(120 克)、火锅底料(150 克)、麻辣鱼料(150 克)、酸菜鱼料(150 克)等。 饮料类 可乐(2L)、雪碧(2L)、王老吉(1.5L)、花生奶、橙汁(1.8L)、牛奶等。 米面、杂 粮类 小米、黑米、紫米、薏米、糯米、糯米粉、黄豆、红豆、绿豆、赤小豆、八 宝粥、荞麦、麦仁(麦片)、米粉(切粉)、饺皮、红薯粉、粉丝、面条、圆 粉、扁粉、麻辣粉面、小芋头、水煮花生等。 蛋类 鸡蛋、皮蛋、咸蛋、鸭蛋、鹌鹑蛋等。

配的任务。如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未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未按要求 履行协议义务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均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上级规定要求。 8.中标人应能够配合招标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 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厂家)等。 9.按计划送货。中标人必须按计划组织供应,并完整、正确填写采购单,由招标 人对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在采购单上签字确认。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改 供应计划,确因客观原因个别品种无法满足需求时,中标人必须提前 12 小时与招标人 协商,经允许后方可更换品种。招标人如有要求需要临时修改配送任务的,将提前 1 小 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配送。供应公司不能按时组织供应且事 先未主动与招标人达成协议,造成部队不能正常开展生活保障,视为供应公司违约,由 供应公司赔偿当天所购货款;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队无条件终止协议并拒付当月货款。 10.确保质量。中标人提供的副食品必须达到质量要求,所有需要检验检疫的副食 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供应招标人,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材料。中标人所提供的副食品质量不得低于自身实体店的质量。供应公司提供的副食品 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如因使用中标人的质量不合格的副食品,造成招标人官兵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终止协议拒付当月货款。 11.数量问题。供应公司所供应的生鲜类食品、散装食品出现缺斤少两(正常耗损 除外)、腐烂变质等情况,将按照所缺重量、变质重量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预包装食品出现数量与订单不符、产品质量不达标、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所缺数量、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供应金额的一百倍进行赔偿,并将以上违 法经营行为上报工商部门,对供应公司进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 腐烂变质等产品,金额超过 0.3 万元的,部队将无条件终止协议,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 12.价格订单信息。中标人每天供应的副食品必须出示电脑打印的票据,每月根据 市场的平均价*(1-下浮率)确定价格,便于招标人调剂伙食。 13.接受监督。中标人必须自觉配合招标人有关部门对所供应物资的质量、价格、卫生标准等进行监督,并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招标人服务 中心与伙食单位在收到中标人所提供的副食品,发现质量问题的,生鲜类副食品原则上 在 6 个小时内提出,预包装副食品原则上在 48 小时内提出,并保留有问题的副食品给 中标人查验。 14.保密和管理。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配送车辆进入招标人营区时,必须严格遵守 招标人的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招标人执勤人员的检查和盘问,保守部队秘密。 15.中标人在中标后,需每季度定期回访,听取招标人意见,并根据招标人的需求 及建议进行采纳并及时改进。 16.为避免重复招标大量工作和给招标人供货保障带来不稳定因素,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第 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招标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效力自然终止,招标人结清

已采购货物的全部款项;招标人不承担由合同终止导致的其他损失。 三、供货价格要求 1.中标人与招标人每一个月(1 日至 5 日之间)共同询价确定各类食物的市场基 准价,询价时现场可采购招标人一餐的副食品需求,采购支出的资金由中标人现场支付,现场采购账单计入招标人的账单。 2.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 格按招标人要求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 事先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4.如因不可抗因素(如遇台风、洪水等),副食品价格产生变动,中标人需向中标 人出具书面说明,提供给招标人确认。 5.市场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①驻地正规农贸发市场或政府发改委网站有公布的品种,以驻地正规农贸市场或 茂名市政府发改委网站及其下属机构网站(茂名市农产品价格信息网)公布均价为基准 价;驻地正规农贸市场或茂名市政府发改委网站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在驻地 3 家超 市或驻地农贸市场询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 6.配送价格的确定方法,配送价格=市场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7.配送价格的适用时期,为自此次配送价格确定后,至下次配送价格确定前。 四、配送方式 1.投标人必须配备专门为招标人进行副食品配送服务的车辆。要求车辆为密封制 冷车辆,避免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变质,并在车身醒目处张贴该公司标志(投标人于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运输车辆一览表及图片)。 2.投标人送货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司机必须持有相应车辆驾驶执照。采取免费送 货上门的服务方式,根据采购的数量分类包装,于每天 6:30 前送到指定地点并配送完 毕。特殊情况招标人需临时配送,投标人需积极响应。正常情况,投标人 3 次无理由不 响应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可单方面取消其资格,终止合同。 3.如遇紧急情况供货地点发生变动,需在茂名市辖区以外或原配送点以外紧急配 送供货,中标人需配合配送,配送时可由中标人当地配送点配送。 五、质量及包装要求: 1.投标人所有供应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军队对副食品安全 有关要求,确保部队饮食安全,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食品; 2.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 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 80%。 3.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且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 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招标人使用“农药测试卡”检验 蔬菜农药含量,如含量超标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出现 1 次含量超标情况的,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当批次的供货结算款内扣除。出现 3 次以上含

量超标情况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中标人保证提供的猪肉为茂名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 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 疫合格证明》,所有商品并可追索,保证每日新鲜。 5.中标人提供土鸡、土鸭等产品时,需列明产品货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中标人提供的水果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7.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禽类、鲜水产、调料干货类等副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 品卫生法》、《食品加工生产与储藏条例》和军队对副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和 供应,必须确保部队饮食安全。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招标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8.招标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 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9.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标人要 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的副食产品,外观和质量必须等于或优于与市场定价调查时的副 食产品。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首次 发现的中标人将被处以 1 万元罚款;第二次发现的将被处以 3 万元罚款,由供货结算款 内扣除,同时解除合同。 (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 确实为中标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之医药费,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 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招标人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查,满意度必须不低于 90%,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配送流程: 1.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实际情况,按照与招标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 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 2.中标人必要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配送单进行配送,招标人对中标人配送情况进行 日常考勤,并制定考勤单,中标人必须每日按时配送。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招标人并征 得招标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招标人利益受损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 3 次上述情况的,依据日常考勤表处以中标人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 算款内扣除。出现 5 次上述情况的,由中标人出具情况说明函,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招标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将准时送 货到招标人。 4.指定地点,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 5.中标人指定的送货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招标 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招标人形象和利益的 事情。 6.中标人不得泄露招标人及招标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 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中标人应拟制电脑机打的配送单,并由招标人验收后签字确认。配送单上只需 列明当日配送货物的品名及数量,配送单为一式两联,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持一联存档。 七、结算方式: 1.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按每一个月进行结算,采购资金由招标人财务账户转入中标 人账户。根据招标人惯例,中标人向招标人每一个月开具发票,招标人根据上一个月相 应的询价定价单与配送单符合的金额结算上一个月采购费用。特殊情况,需临时改变结 算方式,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2.供货价(采购资金)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 换、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 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同时低于市场价格。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4.采购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账号(必须为对公账号)进行结算支付。如需要更改,需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报采购部门备案。 八、其他要求 1.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服务承诺(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 编写,包含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承诺的内容和措施等),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办法 自行编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 办法自行编写,包含食品原料供应方案、确保按时按量供应措施方案、确保食品原料质 量措施方案、应急供应方案等),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食品协议供货承诺书》,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供货延迟、供货质量存 在问题等违约行为,承诺出具相关违约行为的说明并签字盖章,提供给招标人确认。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针对出现质量问题后进行退换货。 7.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后每一次供货均需针对当批次的产品每日提供质量保证 函,质量保证函中需列明当日配送货物的品名及数量。 8.合同期满后,若招标人就该项目需重新招标,在未签订新的中标合同之前,中

标人需继续为招标人服务提供货物直到该项目新中标合同签订之日止。合同期满后提供 的货物按本项目标准支付。 9.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公开招标适当增补其他专业类别的供货商,招标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不予任何补偿。 10.合同期内,如中标人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经招标人同意后,中标人需出具 申请函。因中标人终止合同而造成招标人需就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的,重新招标所产生 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1.合同期满前后,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接受上级单位抽查复审项目结算。 12.中标人应保证运输车辆安全卫生,在运输配送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问题均 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九、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2.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 3.货物来源官方颁布标准; 4.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注:“招标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及要求必须提供的均为实质性要求。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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