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招标公告
金额
102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gc-20220819-01-01
预算金额1020万元
招标联系人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玉娜0538-833699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13
公告正文
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 招标公告


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招标人为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编号:CW-GC-20220819-01-01

2.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徂汶景区2022年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电代煤设备采购项目化马湾乡。共计2000户,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代煤工作表后线路改造、直热式取暖设备、电磁炉等供货、安装调试及与之相关的服务。

2.4工期:30天(20221030日前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条件)。

2.5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2822日至202282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4.2下载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4本项目实行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913日上午900分。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主任

电 话:0538-89111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玉娜

电 话:0538-8336996

电子邮件:sdjzppp@163.com

8. 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玉娜

联系电话:0538-8336996 19105386063

8.4监督单位: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标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8-628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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