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集中采购单位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05-f3097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宫丽敏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4161800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05-F3097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1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41618008@qq.com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1618008@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K05-F3097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1618008@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5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八、本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丽敏
办公电话:15764323211
移动电话:15764323211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于女士
移动电话:18504417726
十三、纪检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15337729031
采购机构: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集中采购单位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于女士 1850441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联系方式:宫丽敏 1576432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丽敏
电 话: 15764323211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4161800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05-F3097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付(实施)时间 | 最高限价(元)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现场评估与指导 | 1 | 项 | 2023.12 | 76000 | 甲方指定 | |
2 | 食材餐具抽检化验 | 1 | 项 | 2023.12 | 66000 | 甲方指定 | |
3 | 食品安全员培训 | 1 | 项 | 2023.12 | 8000 | 甲方指定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2023.1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41618008@qq.com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1618008@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JK05-F3097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付(实施)时间 | 最高限价(元)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现场评估与指导 | 1 | 项 | 2023.12 | 76000 | 甲方指定 | |
2 | 食材餐具抽检化验 | 1 | 项 | 2023.12 | 66000 | 甲方指定 | |
3 | 食品安全员培训 | 1 | 项 | 2023.12 | 8000 | 甲方指定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二)申领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1618008@qq.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2月5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2月5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八、本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丽敏
办公电话:15764323211
移动电话:15764323211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于女士
移动电话:18504417726
十三、纪检部门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人:杨先生
移动电话:15337729031
采购机构: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集中采购单位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于女士 1850441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龙腾文理新时代3号楼1009室
联系方式:宫丽敏 15764323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丽敏
电 话: 1576432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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