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岩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运输服务及渗滤池清洗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486.3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800]f[gk]2017498-1
预算金额486.3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麻女士0597-2810096
中标公司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86.36万元
中标联系人钱璐18650853779
公告正文
龙岩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运输服务及渗滤池清洗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7498-1龙岩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运输服务及渗滤池清洗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26000 4863600.0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计: 4863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4863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建设大厦七楼

4.3交付条件:见合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龙岩市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液”运输服务及渗滤池清洗服务项目; 2、承包期3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三年止。 3、承包内容: (1)、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电厂渗滤液运输处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焚烧发电厂滤液实行日产日清(含节假日、迎检等特殊时间); (2)、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池清洗服务负责每月对的生活垃圾渗滤液池池底清洗服务作业。(含沙石、淤泥等所有污物的处理和清洁服务。) 4、实施地点:龙岩市城区、新罗区各乡镇、永定区部分乡镇、上杭部分乡镇;(详见下表),包括合同期间新建转运站。 序号 转运站名称或电厂 距离污水处理厂路程约(单位:公里) 渗滤液池是否投入使用 1 大洋生活垃圾转运站 7.6 是 2 交易城生活垃圾转运站 8 是 3 华龙生活垃圾转运站 10.5 是 4 石粉生活垃圾转运站 10 是 5 雁石生活垃圾转运站 20 是 6 江山生活垃圾转运站 18 是 7 凤凰生活垃圾转运站 7.2 是 8 北城生活垃圾转运站 7.3 是 9 双洋路生活垃圾转运站 7.8 是 10 铁山生活垃圾转运站 2.3 是 11 东新生活垃圾转运站 4 是 12 东风桥生活垃圾转运站 4.9 是 13 北环东路生活垃圾转运站 7.2 是 14 龙门生活垃圾转运站 12.7 是 15 大池生活垃圾转运站 35 是 16 培丰生活垃圾转运站 39 是 17 石桥头生活垃圾转运站 9 是 18 东肖生活垃圾转运站 15.6 是 19 浮蔡生活垃圾转运站 12.2 是 20 高陂生活垃圾转运站 35 是 21 小池生活垃圾转运站 25 是 22 古田生活垃圾转运站 55 是 23 白沙生活垃圾转运站 50 是 24 抚市生活垃圾转运站 50 是 25 蛟洋生活垃圾转运站 60 是 26 溪南生活垃圾转运站 6.4 是 27 垃圾电厂渗滤液处理站 14 是 28 黄竹坑填埋场渗滤液池(若有) 16 是 注:所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及垃圾电厂距离溪西村污水处理厂的路程公里数均采用地图测距取值,仅作参考值。(乙方认可上述距离的测算,即使测算有误差,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不得以此提出任何异议) 六、验收 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暂无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按照本合同约定合同标的金额的5%收取。说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乙方须缴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和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无息退回。缴交账户为: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171030100100100399; 履约保证金查询联系人:麻女士; 电话:0597-2810096;

9、合同有效期

承包期3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三年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目标和质量标准,或者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整改,因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经营不善,发生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乙方履行合同时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发现不合格并被行政处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其他争议时,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一)项目要求 1、人员配置: 序号 名称 具体工作 数量 要求 1 管理员 渗滤液工作总体安排 1人 身体健康 2 驾驶员 运输渗滤液 5人 持有有效B2证及以上驾驶证 3 作业工作 现场作业 5人 身体健康 2、设备配置 序号 名称 具体工作 数量 设备要求 备注 1 密封槽车 运输渗滤液 5辆 每辆槽车载重量都须达8吨以上,其中一辆槽车载重量须达20吨以上; 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为新车(即机动车登记书中初次登记日期必须为2017年10月1日以后)要求合法,手续完备、证件、备件齐全,且车况良好、无事故记录和法律纠纷,并具备各类车辆交通运输的合格证书。 注: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乙方须把密封槽车配置齐全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2、乙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有登记于乙方名下的密封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3、运输路线 乙方必须服务从甲方的管理,按指定线路、车辆进行作业。严禁私自出车、不按路线作业、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4、基本要求 1、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电厂渗滤液运输处理 1.1生活垃圾转运站和电厂渗滤液实行日产日清(含节假日、迎检等特殊时间); 1.2作业时间:每天5时~19时(节假日除外),渗滤液运输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内完成,若乙方未在规定运输作业时间内运输渗滤液,造成渗滤液运输量无法确认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运输车辆须标注明显的运输专用标志(具体要求按甲方要求);在合同期,每天外运量约为120吨,特殊情况除外,具体外运任务量由甲方通知乙方;雨季天气,乙方须自行调整车辆配备,加大渗滤液外运,确保各生活垃圾转运站和垃圾电厂渗滤液不发生外溢现象。 1.4渗滤液抽水点须按甲方要求确定,抽水设施由乙方自备;渗滤液必须按要求运送至污水处理厂,沿途不得出现撒漏或乱排放等违规现象。否则,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生活垃圾转运站渗滤池清洗服务 甲方必须负责每月对的中转站垃圾渗滤液池池底清洗服务作业。(含沙石、淤泥等所有污物的处理和清洁服务。) 3、若在合同执行期间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管道运输建成投运,则乙方不再承担处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运输工作,渗滤液运营单价按中标单价相应的上浮10.14%。 4、乙方在设备日常操作过程中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的确定与增减及中标价调整 1、本招标文件的工程量为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的依据,按实际变更数量予以调整。其增、减或变化部分的结算价格按相应的中标价格办理结算。 2、若遇油料政策性调整(按龙岩市石油公司月平均零售价,柴油暂按5.8元/升计算),按每增减1%调整0.1元/吨(按插入法计算)调整中标价。其他因素影响造成运输成本的增减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渗滤液池清洗费用每一个垃圾转运站一年费用按10000元包干计取,费用于次年第一个月同上个月的渗滤液运输款一起结算。(注:此费用不含垃圾电厂渗滤液处理站)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方: 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南环西路52号7楼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383号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撞2105室
单位负责人: 郑星奎 单位负责人: 沈美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钱璐
联系方法: 13860201009 联系方法: 1865085377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恭发支行
账号: 账号: 9090234010010000032935


签订地点: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签订日期: 2018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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