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dylycggs20180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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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说明函(火炬润和花园) 采购公示编号: GDDYLYCGGS2018061121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18-06-11 11:09:39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2018-06-14 11:09:42 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关于解决火炬润和花园内中国电信室内覆盖的协议书

甲 方:珠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乙 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站点名称:火炬润和花园

站点地址: 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城果

为改善火炬润和花园小区 (以下简称该物业)中国电信移动通信质量及室内信号覆盖、并提供高速无线数据接入等电信服务,乙方需要在该物业内建设中国电信无线室内覆盖系统。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场地和用途

1.1甲方同意提供场地供乙方安装移动电话室内覆盖的主设备。

第二条:使用期限及费用

2.1期限:自 2018 _07__01日起至_2021 __06 __30 日止,共 3 年。从双方约定本协议生效的起始日,即 2018 07 01 日起计算。

2.2相关费用:管理费共人民币3000/年(含税)。电费根据乙方设备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单价根据本合同签订时供电部门商业电收费标准定为人民币_ 1.2 /度(含线损),以后电费单价调整须与供电部门的调整保持一致。除管理费及电费外,甲方不收取乙方其它任何费用。

2.3费用支付方式:(1)首次结算日期为从双方签定本协议生效的起始日后的一个月内,之后在每年 合同 期满前收到甲方发票后20天内由乙方缴纳;甲方对应相关付款人出具有效管理费发票。 (2)电费每 季度 (季度/半年)结算,电费结算时,甲方需提供供电部门发票复印件,以及电费分割单,作为电费结算的依据,同时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收取管理费。

3.1.2保证对提供使用的场地具有合法处分权,由于权属问题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保证乙方能够无阻碍地使用相关场地。

3.1.3在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并提供220V电源。

3.1.4为乙方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提供施工与进出方便,对因乙方施工造成物业的损害,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

3.1.5甲方同意并配合乙方引入光缆和电话线路,乙方保证微波传输设备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3.1.6甲方应将乙方设备视为甲方物业之一部分,对其提供同等的必要的保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乙方。

3.1.8如甲方不再具有对该物业的管理权限,则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按时交纳有关费用,遵守有关物业管理规则。

3.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提供约定的场地,如甲方逾期10个工作日未能提供全部或部分场地的,或合同期间要求收回场地或因其他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场地,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2.3乙方建设的资产均属于乙方所有;合同期内及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回、迁移该资产;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撤回、迁移属于乙方的资产,但不得对该物业造成损害,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2.4乙方出资从甲方配电房铺设电源动力专线至相关设备,并可安装独立电表。

3.2.5乙方为工程施工、设备安置、改造及维护等需要,可要求甲方予以及时配合并提供相应设施,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变更和续约

4.1甲方在本协议的第二条所述期限内拟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场地,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2本协议的第二条所述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或承租权。

4.3因第三人提出异议或遇政府拆迁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场地无法按要求施工或使用,甲方应积极协调,同时乙方有权根据协调结果决定是否解除协议关系;在此情况下,甲方应退回乙方预缴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 其他

5.1甲方信息: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通信地址:

5.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珠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乙方 (签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负责人/授权代表:

负责人/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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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正文至此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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