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庄中街(裕华路-中山路段)沥青路面铺设工程项目,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实施地点: 上庄中街(裕华路至中山路段) ,招标人指定地点。
2、建设规模及内容: 上庄中街(裕华路-中山路段)沥青路面铺设工程
3、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5、项目总投资: 965200 元。
6、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8、质量标准: 合格。
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日上 午 9: 0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许可证;
(2) 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 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5) 带上公章。
注: 1、法人前来报名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外,上述其他所有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11月23日上午 09 时 30 分。
2、递交地点: 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泉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公示栏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戎贞朝联系电话: 0311-82223181
招标代理: 千园和创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华都大厦九楼
联系人: 贾女士 联系电话: 0311-8076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