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hj-fcjds2024-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0571-633313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ZHJ-FCJDS2024-003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职工食堂副食品类(粮油)物资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 14: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代表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2)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3)资料不齐全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一律不予报名;
(4)报名结束后,经业主审查,不符合招标要求的,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止(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14时00分止(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地点:杭州富阳区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0571-63331368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290号秦汉大厦东区6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陈科长 
联系电话: 0571-63473820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301号 
3、监督机构名称: 杭州市富春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 陈科长 
联系电话: 0571-63473820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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