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汕尾市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数据服务项目】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46.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5000072412532408210705
预算金额46.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为【汕尾市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数据服务项目】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2024-08-29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选取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数据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0072412532408210705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此项目预算为46.592万元
所需服务 节能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 1、通过智能管控数据服务,实现自动化分解本辖区内的优良天年度目标,动态更新达标路径;
2、日常报告进行管理,如日报、月报和污染过程分析报告,便于及时复盘,及时调整管控方向等;
3、通过数据服务提供的精细化预警预报,实时获取当日各站点污染物逐小时精细化预报值,并在当日根据短临预报动态预测当日预计达到的污染物浓度尤其是O3浓度,提前做好调度安排,结合小尺度溯源模型输出国控站点附近的潜在污染源名单,给出管控建议,及时调度相关部门采取管控措施;
4、通过数据服务提供的雾炮洒水指导,在污染应急天提前规划好雾炮路线,调度雾炮作业,利用实时分钟数据实时评估雾炮作业效果,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提高管理能效;
5、通过数据服务提供的高值信息和智能研判内容,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对异常点位进行排查,问题上报、反馈,形成管理闭环;
6、最终要达到的服务效果是抢微防重,以极小的经济成本和管理成本努力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任务等。(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且已入驻广东省中介超市。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汕尾市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数据服务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服务金额 ¥465,920.00元至¥1.00元
金额说明 不高于财政已经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费。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方案择优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价时间
2024-08-26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4-08-29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汕尾市大气污染智能管控数据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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