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秀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六段瑶寨拉珈部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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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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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秀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六段瑶寨拉珈部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08:28信息来源: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金秀县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六段瑶寨拉珈部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E4513002881000933001001 | ||
招标人 |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人民政府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外立面改造、长廊土建、长廊水电、新村寨门-土建、新村寨门-水电、四角亭、休息景观亭、入口景观标志、工具房、沙坑及儿童活动设施、特色景墙、特色护栏、特色鼓及导视标识、铺装及给水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3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5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0 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元零叁分(¥4592277.03)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贵利(注册编号:桂245141438329;身份证号:45222419********7X) | ||||
安全员 | 唐娟娟(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0019140;身份证号:45032619********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象州县华鑫名邸小区;2.象州东城国际小区。 获奖情况: 1.象州县中平中心校教师周转房工程获“来宾市2020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象州县华鑫名邸小区工程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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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肆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伍拾壹元肆角捌分(¥4537551.48)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艳芳(注册编号:桂245141545893;身份证号:45222619********21) | ||||
安全员 | 郑春兰(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12072;身份证号:45233219********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无。 获奖情况: 1.福瑞中央公园三期11-13/15-19#楼及地下室获“2021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2.来宾市镇东小学综合楼项目(EPC)总承包“来宾市2021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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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肆仟陆佰贰拾捌元陆角叁分(¥4594628.63)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琪森(注册编号:桂245060804278;身份证号:45222419********15) | ||||
安全员 | 苏丹(证书编号:桂建安C (2020) 0000517;身份证号:45222419********8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 1.广西森龙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胶合板项目-2#车间、锅炉房。 获奖情况: 1.尔海·中央花园一期2#楼工程获“来宾市2020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广西桂中石油化工品贸易有限公司象州县龙富加油站原址扩建获“来宾市第十九届‘红河杯’优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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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212382 | ||
本表一式5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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