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c20230509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小杰1813699803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YZC20230509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万
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
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
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
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09 09:00到2023-05-15 17:00
获取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3302048213@qq.com),并注明单位全
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请各潜在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我
司无法联系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5-22 14: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5-22 14:00
开标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建管中心二楼会议室(洪蓝卫生院旁华塘佳苑)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C2023050601
项目名称:洪蓝科创中心周边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元
最高限价:288699.21元(¥:肆拾玖万玖仟柒佰零壹元伍角玖分)
采购需求:地库出入口道闸改造、地库标线、标识改造、道路改造、新增透水混凝土地面等,详见
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
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
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
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
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
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
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
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
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
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
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
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 4.
(3)条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递交相应证明材料,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
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上述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
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
联 系 人: 赵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牌楼巷47号9F室
联 系 人: 何小杰
电 话: 18136998038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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