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水泥复膜塑编包装袋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0.80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即需的“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水泥复膜塑编包装袋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0年6月5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锦翔驰塑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80元/条 综合评分:94.45 分

公示期为:20206月5日202068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质疑/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质疑/异议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质疑/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三)质疑/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质疑/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人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质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68707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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