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经理0471-4593646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工程咨询管理(内蒙古)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经理0471-45939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4
公告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 集公告 (招标编号:代发08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需求(暂定版)及供应商资 质见附件1,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 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 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 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 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 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 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 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 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 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供应商具备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短期健康保险。 12.供应商风险综合评级达到B 类(含)及以上。 13.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14.供应商需具备近1年大型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团体医疗保险合作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4 年12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龙集采”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月14日23时59分 递交方式:详见”龙集采”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4日23时59分 开标地点:详见”龙集采”平台 七、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现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25 年度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 购项目候选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暂定版)及供应商资质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4日23:59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供应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 政处罚期内 0 3.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 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5.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 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 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 9.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 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 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 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 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 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1.供应商具备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短期健康保险。 12.供应商风险综合评级达到B 类(含)及以上。 13.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14.供应商需具备近1年大型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团体医疗保险合作案例。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最近三个年度审计报告。 2.参与意向征询函(附件2)。 3.承诺函(附件3). 4.保险许可证、风险综合评级、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 6.营业场所照片(需至少包含(1)营业场所所在建筑物外观、(2)建筑物内部企业位置指 引(若有)、(3)门楣招牌、(4)内部工作环境),需加盖公章。 7.营业场所权属证明材料,如非企业直接拥有或租赁,需提供权属方提供给企业房屋使用的 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按顺序分别上传以上材料。 五、报名步骤 登录龙集采网站(ibuy.ccb.com),首页进入《供应商征集》栏目,发布主体选择:分行,地 区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即可看到该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1.供应商须首先在建设银行采购平台(ibuy.ccb.com)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对最新企业财报、 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进行维护 0 2.提交客服审核后,可邮件或电话联系采购部门联系人,我们会尽快安排审核。 3.审核通过后,您将会收到系统通知,请点击本公告下方“征集报名”进行报名,根据系统 提示上传报名材料,所有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无论报名是否通过,材料恕不退还。 4.已注册供应商可直接点击下方“征集报名”按钮登录进行报名,同时做好企业信息维护: 包括企业财报、案例、资质信息、纳税人类型、国别、企业性质、组织类型等信息维护。 重点提示:如系统中的企业信息未更新,可能影响候选资格,请知悉。 六、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建设银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可报名。报名参与采购等同于: 贵公司已经认真研究,确认符合需求并自愿参与。如后续收到建设银行邀请函,贵公司承诺 按要求参加采购流程,直至采购工作结束。如贵公司无正当理由退出流程,干扰秩序,建设 银行有权对贵公司采取禁用处理,贵公司将无法参与建设银行所有采购活动。 2.报名参与不等同于获得候选资格,是否获得候选资格以建设银行最终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征集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建设 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建设银行联系。 6.建设银行持续推广数字人民币应用,鼓励供应商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其中收款 账户为建设银行对公账户的可开通对公钱包,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的可开通个人|类钱包。 供应商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后,可自行在龙集采平台添加账号信息。 7.建设银行授权的市场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仅为龙集采 (ibuy.cc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均与建设银行无关,建设银行不予承 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0471-4593921 电子邮件:nm_jcb_cgz.nm@ccb.com 需求部门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471-4593646 电子邮件:huangyuteng.nm@ccb.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0471-4593646 电子邮件:huangyuteng.nm@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工程咨询管理(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蓝宇花园酒店1103 1a 联系人: 郭经理 电 话: 0471-4593921 电子邮件: nm_jcb_cgz.nm@ccb.com 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笕责人): b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年度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需求 一、服务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具备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短期健康保险。 供应商具备近一年大型金融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团 体医疗保险合作案例。 供应商风险综合评级达到 B 类(含)及以上。 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综合偿付能力 充足率不低于120%. 二、服务品类 C050103医疗保险服务类,本次需采购补充门(急)诊 医疗保险、补充住院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女性特 定疾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服务。 三、服务内容 此次保险产品采购需求与前一年度采购关联度高,在采 购险种、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见文末)与前次保持基 本一致的情况下,供应商能够提供2025 年度的医疗保险服 务,2025 年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 年 12月31日24时止。 服务供应商需为我行员工提供以下保险服务: (一)团体补充医疗费用保险 保险责任包括: 1/15 1.补充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 行门急诊(含慢性病)治疗期间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社保可报 销范围内的部分,扣除基本医保承担的费用后,保险公司每 次事故扣除免赔额0元后,按100%比例给付。(包含既往症; 包含精神和行为障碍类疾病医疗费用) 2.补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 行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对于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 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社保可报销范围内 的部分,扣除基本医保承担的费用后,保险公司每次事故扣 除免赔额0元后,按100%比例给付。(包含既往症;包含精 神和行为障碍类疾病医疗费用) 3.自费医疗费用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 故,在药店、药房、药品柜台等以及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发 生的,且有医疗证明材料和医疗费用凭证与之对应的自费项 目和自费药品的费用。在社保可报销范围内的部分,扣除基 本医保承担的费用后,保险公司每次事故扣除免赔额O元后, 按100%比例给付。(包含既往症;包含精神和行为障碍类疾 病医疗费用) 2/15 等待期:0天 (二)团体重大疾病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包括: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 诊患有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一种或数种,对于以下 被保险人接受治疗所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在社保可报销范围内的部分,扣除基本医保承担的费用后 (无免赔),按100%比例给付。医保外费用按75%赔付。(含 既往症)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不含医疗机构的特需病房和国际 医疗部,下同)接受住院治疗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 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 药品费、手术费、救护车使用费等。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所支付的特殊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 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3.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3/15 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 (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 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所支付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不包括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4.医药品费用医疗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因治疗重大疾病而在保险 人认可的合法运营的医药品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医药品销 售机构”)购买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含电子处方,下同) 载明的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所支出必要的、合理的 医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给付60%医药品费用医疗保 险金。 等待期:0天 (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包括: 1.重度疾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二级以上(含二 级)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约定的28 种重度 疾病的一种或数种,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对 应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 2.轻度疾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二级以上(含二 级)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保险合同所约定的3种轻度疾 4/15 病的一种或数种,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对应 的轻度疾病保险金额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0天 3.女性特定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包括: (1)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二级以上(含二 级)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约定的6种女性特定恶性肿瘤 的一种或数种,保险人约定的该被保险人对应的女性特定恶 性肿瘤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保险人给付 保险金后,对该被保险人的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女性特定恶性肿瘤是指首次原发于女性乳腺、子宫、子 官颈、卵巢、输卵管、阴道和外阴的恶性肿瘤一一重度,不 包括原位癌和转移癌。 (2)团体女性乳腺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二级以上(含二 级)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乳腺癌,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 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乳腺癌保险金。不包括原位癌和转移癌。 等待期:0天 四、服务团队 要求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进行对接,指定专人负责我行 所有赔案的集中统一理赔审理,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特殊赔案 5/15 及事项的沟通协调。供应商服务团队需至少由5人以上组成,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保险公司承保及管理从业经验。 其他项目团队成员需具有3年以上金融保险从业经验。 五、投保要求 (一)本次补充医疗投保涉及我行在职及退休员工,因 此该项目所有险种需无年龄限制、无需体检及健康问卷调查、 无观察等待期,除重疾险外其他险种均需包含既往症。 (二)投保补充医疗过程中,可能因部分员工轮岗、换 岗、退休等原因遗漏未投保,在补充医疗正式理赔前我行将 对员工错漏情况进行梳理,如有该问题,需供应商按原保险 起期进行批改。 (三)我行在办理后续新入职员工、辞职员工保险投保 或退保时,可能受到资料准备、审核流程等因素的影响,导 致参保滞后,针对以上问题,供应商在给新入职员工参保时 应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日期投保,辞职员工退保时按照辞 职日期退保。 六、服务质量要求 针对以上保险服务,2025年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之 内可以正式进行理赔,需要供应商提供线上理赔(自助理赔 服务平台)与线下理赔(寄送理赔资料)两种理赔服务模式。 以理赔时效作为服务质量验收标准。补充医疗保险中的门诊、 住院部分开通线上理赔方式,员工可自助上传理赔资料,需 6/15 要供应商在资料齐全且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之 内支付赔款。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重疾医疗险险种,供应商 需提供线下理赔,及时和我行员工进行沟通,在索赔资料齐 全且符合赔付条件的条件下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 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案件,理赔时效不超过一个月。 供应商应按我行需求提供理赔进度表,必要时须提供员 工详细的理赔数据。 入选供应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保险及理赔知识的培训, 范围涵盖区分行本部及二级分(支)行参保员工,确保员工 知晓保险责任和义务,掌握保险理赔流程和所需资料等。制 作理赔须知手册(可为电子版),并提供专职人员负责内蒙 建行的理赔服务,为员工提供保险理赔进度查询、政策咨询 等服务。 六、服务数量要求 按照全区建行2025年预计合同制员工平均人数8051(含 审计室),其中海外人员8 人不保重疾险。退休平均人员 3210.5人(含离休人员,离休人员只保重疾险),合计11261.5 人计算采购服务数量,实际结算时以本单位实际员工人数为 准。 七、服务供应安排 1.针对补充门(急)诊医疗保险索赔资料齐全且符合赔 7/15 付条件的赔案,10个工作日内报销结算;针对补充住院医疗 费用保险,员工在医疗费用发生后90日内提出报销申请,针 对索赔资料齐全且符合赔付条件的赔案,10个工作日内报销 结算。针对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女性特定疾病保险、重大疾 病医疗保险,员工在发生医药费用后180日内提出报销申请, 针对索赔资料齐全且符合赔付条件的赔案,10个工作日内报 销结算。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案件除外 2.针对以上保险产品的客户服务,供应商应提供线上理 赔(自助理赔服务平台)与线下理赔(寄送理赔资料)两种 理赔服务模式。线上自助理赔服务平台可进行补充医疗费用 门急诊和住院保险理赔。线下理赔服务可进行各投保险种理 | 赔资料收集,员工出险后将理赔资料直接邮寄指定地址进行 理赔处理。 3.供应商应派驻2名专职人员提供服务,工作时间保持 电话畅通,保证理赔服务的速度和质量;并随时和我行人力 资源部沟通,切实了解并积极解决员工在的实际困难,更好 的提高员工对我行补充医疗保险的满意度 八、款项支付要求 2025 年保费在正式协议签订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30个 工作日内支付当年保费。对于保险年度内因被保险人的信息 发生变动导致的保费变动,保险公司于当年保险到期日前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汇总,并与我行就变动情况进行确认,当年 8/15 12月31日前,根据确认核算后的保费数额多退少补 九、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需建立参保员工医疗费用理赔登记台账;及时发 布理赔服务的流程、办法通知;根据我行要求进行对账;对 所有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医疗隐私信息保密,不得发生 泄漏风险。 十、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在我行团体保险综合报价的基础上,对每个险 种单独进行报价。供应商按2025 年预计全行投保人数进行 报价,我行实际结算时将以本单位实际员工人数为准。具体 需分项报价的险种及人数如下: 9/15 2025 年内蒙建行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险种保险责任保额(元)2025年 预计人 数
重大 疾病 保险重症给付6000008043
员工类型 在职员工 退休员工轻症给付1800008043
重症给付1500003210.5
女性特定(含股改前、 离休)轻症给付450003210.5
女性乳腺癌200004343
疾病女性在职员工女性特定疾 病200004343
门急诊100007651
团体 补充 医疗 费用 保险 重疾普通员工 (医保范围内)在职员工 退休员工住院5000007651
门急诊7000元+1500元购 药2022.5
(=70门急诊7000元+2000元购 药498
慢性病员工 (医保范围内)岁) 在职员工住院100000498
门急诊50000400
住院500000400
退休员工 (=70 岁) 在职员工门急诊10000+2000元购药280
住院100000280
重疾医疗10000008051
医疗 保险退休员工(无免赔) 300000
重疾医疗(无免赔)3210.5
备注:参保人数已实际投保人数为准。 一、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线上理赔(自助理赔服务平台) 与线下理赔(寄送理赔资料)两种理赔服务模式。以理赔时 10/15
效作为服务质量验收标准。补充医疗保险中的门诊、住院部 分开通线上理赔方式,员工可自助上传理赔资料,需要供应 商在资料齐全且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 赔款。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重疾医疗险险种,供应商需提供 线下理赔,及时和我行员工进行沟通,在索赔资料齐全且符 合赔付条件的条件下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遇特殊 情况需要调查的案件,理赔时效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经多次 沟通后服务质量始终不达标的,我行将在供应商履约评价中 视违约情形酌情扣分;超期理赔超过10次,我行将在12月 份最后一次付款时按当年总保费的0.5%予以扣减(如付款金 额不足当年总保费的0.5%,供应商有义务对不足部分予以补 缴)。 供应商应按我行需求提供理赔进度表,必要时须提供员 工详细的理赔数据。如供应商无法提供该数据,将在供应商 服务质量考核中扣分并视情况酌情在12 月份最后一次付款 时扣除应付保费。 入选供应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保险及理赔知识的培训, 范围涵盖区分行本部及二级分(支)行参保员工,确保员工 知晓保险责任和义务,掌握保险理赔流程和所需资料等。制 作理赔须知手册(可为电子版),并提供专职人员负责内蒙 建行的理赔服务,为员工提供保险理赔进度查询、政策咨询 等服务。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该义务,将在供应商服 务质量考核中扣分并按情况酌情在12 月份最后一次付款时 扣除应付保费。 11/15 补充医疗保险责任免除条款 补充医疗费用保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就医治疗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但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五)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六)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七)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妊娠(含病理妊娠)、 葡萄胎、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含难产)、人工流产(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流产不在 此限)、人工生殖,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八)被保险人牙齿护理或治疗 通过附加险补足 (九)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接受的治疗或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 待期内罹患疾病而进行的治疗,连续重新投保的不在此限;(通过附加险补足) (十)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 污染或辐射; (十一)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十二)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非商业航班、游轮、游艇、赛艇等交通工具; (十三)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患有性病; (十四)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通过附加险补足 出现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12/15 下列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等; (二)用于各种矫形、美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美容)、视力矫正或修复、 生理缺陷治疗或修复等的费用,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不在此限; (三)被保险人进行一般健康护理(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 养)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而进行的医疗行为、预防性手 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性扁桃体切除)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进行康复治疗、物理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医疗鉴定、实 验性治疗、变性手术等的费用,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 假眼等),或进行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的费用; (五)被保险人在康复疗养院、挂床等产生的费用; (六)被保险人在港澳台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治疗发生的费用; (七)被保险人通过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包 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已获得的医疗费用的补偿; (八)超出《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医药品用量对应的医疗费用; 重疾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 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 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3/15 重疾医疗险责任免除: 第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醉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 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患性病的; (七)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为准)的。 第二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 (三)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 伤、污染或辐射; (四)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五)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妊娠(含病理妊娠)、 葡萄胎、产前产后检查、分娩(含难产)、人工流产(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流产不 在此限)、人工生殖,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生效前已接受的治疗、或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 等待期内罹患疾病而进行的治疗或其他既往症(通过附加险补足); (七)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第三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用于各种矫形、美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美容)、视力矫正或修复、 生理缺陷治疗或修复等的费用,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不在此限; (二)被保险人进行一般健康护理(含体检、健康体检、疗养、特别护理或静 养)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而进行的医疗行为、预防性手 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性扁桃体切除)的费用; 14/15 (三)被保险人进行康复治疗、物理治疗、心理咨询或治疗、医疗鉴定、实 验性治疗、变性手术等的费用,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 假眼等), 或进行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在康复疗养院、挂床等产生的费用; (五)被保险人在非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被保险人在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治疗发生的 费用; (七)被保险人可从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任何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获得的补偿; (八)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 第四条下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认可的合法运营的医药品销售机构所支出的医药 品费用; (二)被保险人购买不符合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载明的医药品所支出的费用; (三)被保险人购买超过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载明的医药品数量规格所支出 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通过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包 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已获得或可获得的医药品费用的补偿; (五)被保险人因购买医药品所产生的有关诊疗费用、配送费用、快递费用、 平台服务费用等其他各类非医药品费用; (六)非为被保险人本人进行治疗而购买医药品产生的费用; (七)非为治疗主险合同所约定的疾病而购买医药品产生的费用; (八)因被保险人购买或使用医药品导致的人身损害及任何间接损失。 15/15 采购参与意向反馈函 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经研究,我司愿意参与贵行 采购项目,并完全理解和符 合贵行的采购需求。 一旦收到贵行的采购邀请函,我司保证按要求参加采购相关工作;若无正 当理由退出,干扰采购秩序,我司同意接受贵行的禁用处理。 涉及本项目的业务往来,请使用我公司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职务: 联系人手机号码: 联系人E-mail: 备用联系人姓名、职务: 备用联系人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1 共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公司【 】自愿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行“)长久合作,互惠共赢,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合作 的公平、诚信、廉洁,我方(含公司工作人员)郑重承诺: 一、在与建行采购业务往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 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损 害国家和建设银行利益。 二、不以任何理由向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 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礼金、购物卡、预付卡、 会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股权、金融产品、消费卡(券)、 名贵(土)特产及贵重物品。 三、不向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提供宴请、住宿、度假、旅游、文 体娱乐,以及到私人会所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 四、不向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出借钱款、房屋、车辆等,或向建 行的采购相关人员提供特殊资源、内幕消息,方便以明显低于正常市 场交易价格进行金融投资等交易和服务获取不当利益。 五、不向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提供违规兼职取酬、参股或者持有 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证券。 六、不为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报销或支付(代垫)应由个人承担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 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2 七、不私下接触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 签订合作合同的资格。 八、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 参与公平竞争。 九、积极配合建行的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 料和客观信息。 十、发现建行的采购相关人员有违反本承诺行为倾向时,及时提 醒纠正并向贵行及时反馈。 若违反上述条款,我方同意:建行有权立即终止与我方的合作关 系,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涉嫌犯罪的,建行有权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承诺书的效力在与贵行合作期内长期有效,此承诺书经本公 司签章后生效。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 承诺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我公司参与贵行的 采购项目,特做如下承诺: 1.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2.我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我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 应商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存在以上情形; 5.我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 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我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包 7.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建设银行有权取消我单位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8.我单位参加本项目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9.我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我单位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 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我单位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 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我单位自知悉上述事项 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我单位将依法承担全 部责任。 10.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 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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