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4年)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101004860000210001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俞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飞152566089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4 年)项目竞争 性磋商
(招标编号:Z3101004860000210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4 年)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 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落地实施,我单位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地区交通 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指引》(简称“共享指引”)和《长三角 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2 年版)》(简称“共 享目标”),通过紧密结合长三角地区的信用治超协同监管、信用评价转化与 互认等两个重点领域业务需求,切实为交通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提供规范支撑。2024 年,我单位将持续更新《共享目录》内容,支撑建立覆盖交通行业全领 域、全类型信用主体的“一户式”信用档案等标准规范,为长三角地区交通行 业信用报告的建立及应用提供依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4 年)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4 年)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非面向特定企业;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03-27 至 2024-03-31。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书。
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7 日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31 日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9 号 30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9 号 3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08 日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88 弄 9 号 301 室
七、其他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 化建设合作协议》落地实施,我单位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 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指引》(简称“共享指引”)和《长三角地区交通运 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2 年版)》(简称“共享目标”),通过紧密结合长三角地区的信用治超协同监管、信用评价转化与互认等两个 重点领域业务需求,切实为交通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提供规范支撑。2024 年,
我单位将持续更新《共享目录》内容,支撑建立覆盖交通行业全领域、全类型 信用主体的“一户式”信用档案等标准规范,为长三角地区交通行业信用报告 的建立及应用提供依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址:上海市世博村路 300 号 1 号楼 地
联系人:俞老师
电 话:021-2311515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 2111 号 26 幢 103 室-2 联系人:胡飞
电 话:15256608959
电子邮件:3172229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 24 年)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 元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 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落地实施,我单位研究制定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 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指引》(简称“共享指引”)和《长三角地区交 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2 年版)》(简称“共享目标”),通过紧密结合长三角地区的信用治超协同监管、信用评价转化与互认等 两个重点领域业务需求,切实为交通行业的数据资源共享提供规范支撑。2024 年,我单位将持续更新《共享目录》内容,支撑建立覆盖交通行业全领域、全 类型信用主体的“一户式”信用档案等标准规范,为长三角地区交通行业信用 报告的建立及应用提供依据。
三、服务内容
基础条件(项目实施的现状)(1)
《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指引》和《长三角 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22 年版)》,为长三角 地区信用协同监管提供了数据资源的共享基础,建立了共享与管理工作机制。2 024 年,我单位将研究覆盖全领域信用主体的“一户式”信用档案标准规范,形 成长三角区域行业信用主体综合性信用报告,为行业主体实现跨区域信用互认 提供依据。
前期工作(前期调研准备情况)(2)
2023 年 4 月,我单位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就年度工作计 划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内容进行了交流,会议明确《长三角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 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的升级完善及年度共享目录工作由我单位承担,并 作为我单位下一阶段信用工作重点任务。通过分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报告,明
确其数据共享交换的实际需求,实现信用报告跨区域应用。
(3)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
通过分析《共享目录》(2022 年版)在超限运输协同监管与信用评价转 化与互认的应用效果,研究《共享指引》升级完善方向。
2)根据长三角行业信用主体属性特点,研究建立行业主体“一户式”信用 档案标准规范;通过信用主体基本情况、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承诺、信用修复、信用服务等方面,开展具体研究工作。
3)基于市场主体“一户式”信用档案,支撑建立覆盖全行业跨区域的信用 报告,实现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互认,探索信用报告在信用综合评价、行业准 入、信用修复、便民惠企政策优惠等方面的应用。
(4)运行管理及保障措施
项目研究过程中,我处将加强项目生命周期过程规范的监督,严格执行项 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计划,对项目阶段性成果及预算进行考核,对项目实施的环 节与项目验收内容作出明确要求,并聘请行业专家和有实力的科研人员参与,保证项目高效开展。
服务单位需按照以上情况,基于长三角交通运输重点业务及信用报告应用 场景研究,形成《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 024 年版)》。
四、项目计划进度
2024 年 3 月完成项目启动;
2024 年 5 月底前完成《目录(2022 年版)》使用情况及升级需求的调研,形 成研究大纲;
2024 年 7 月底前完成长三角地区信用主体“一户式”信用档案标准规范的研 究;
2024 年 9 月底前形成《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共享 目录(2024 年版)》;
2024 年 10 月底前形成长三角交通运输信用主体信用报告;
2024 年 11 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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