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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常自然资规告字〔2023〕43

 

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地号编号及土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容积率

建 筑

 

绿地率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1地块

337

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0

≤40%

≥20%

40年

25

5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2地块

1228

零售商业用地

容积率≤1.0

≤40%

≥20%

40年

92

20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3地块

650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1.5≤容积率≤4.0

≤80%

≥5%

40年

85

20

备注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1地块现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评估价值6.8213万元单独收取,支付给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出让范围内,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按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要求进行处置,涉及安监、质监、房屋安全鉴定、消防、环保、供电、给排水、工程许可、施工许可及验收等手续办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2地块现有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随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评估价值47.7899万元单独收取,支付给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出让范围内,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按常山县何家乡人民政府要求进行处置,涉及安监、质监、房屋安全鉴定、消防、环保、供电、给排水、工程许可、施工许可及验收等手续办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上述所有地块必根据常政办发【2019】171号文件执行(详见供下载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由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联系人朱黎明 电话:13706703090。

2、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按《常山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及防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9】171号)规定办理,联系人(资规局)凌琦艳 电话:1876810669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常山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若上述对象竞得土地,则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若由自然人竞得的,必须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项目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常山县缴纳所有税费。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时间:20231031日至20231120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112016;地块的拍卖时间具体如下: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1地块拍卖时间: 202311219:00;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2地块拍卖时间: 202311219:30;

何家乡高塘水库东侧A-03地块拍卖时间: 2023112110:00;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须知。《拍卖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常山白马路161号;咨询电话:0570-5032070)。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常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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