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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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942,04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变配电工程 招标答疑(01) 各投标人: 现就四川大学先进材料科研大楼变配电工程招标,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本项目负控装置费用、属地供电部门变压器调试运维费用、电缆防火防爆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以上费用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问:招标说明中“投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办理电缆通道占用及维护费、高可靠费、电缆维护费、预存电费相关手续”,“电缆通道占用及维护费、高可靠费、电缆维护费、预存电费”是否由招标人缴纳,投标人只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答:电缆通道占用及维护费、高可靠费、预存电费相关手续等有相关政策文件收费依据的费用,由招标人缴纳,其余费用如“电缆维护费”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问:招标文件中提及:1)、招标文件《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备注要求:“1.投标单位所选用品牌的档次、产品品质、技术参数应不低于上表要求。2.若承包人选用的品牌不属于本表参照品牌范围,中标后施工前,承包人须提供足够全面的有效证据证明所选用品牌的档次、产品品质、技术参数不低于上表参照品牌要求,并报招标人审核认可后方可采购。3.承包人所选用设备必须满足业主要求且是所报品牌当前市面上技术先进的主流产品。4.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选用中档或中档以上的优质产品,并保证与学校现有设备对接,确保正常使用”。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标准按“优良中差无”的标准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另外,我方在询价时还发现以下问题:品牌范围内的三个变压器厂家(金盘、特变、众信)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且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品牌范围内的三家母线厂家(汉舟、华鹏、四川电器),其中四川汉舟电器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参与本项目报价,成都华鹏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告知已经不生产耐火母线了,不报价,本项目母线均为耐火母线;只有四川电器有限公司报价,但价格远超市场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综上我方提出以下疑问:1、招标文件《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备注要求,似同行云流水般,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便于投标人准确把握招标人要求,加之指定的品牌要么不报价,要么不生产,要么报天价,上述做法涉嫌明显的设备操作、故意抬高设备价格、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请招标人明确:怎么样才叫所选品牌档次、产品品质上表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算足够全面?承包人需要提供什么样的品牌档次、产品品质,招标人才会认可?什么样的产品才是招标人眼里的主流产品?请招标人明确所要求的具体标准并提供所采用标准的依据。请招标人取消品牌指定或扩大品牌范围至足以达到市场竞争的目的。2、鉴于前面的违规情况,业主派出的2名招标人代表完全有可能是去控标的,同时这两名招标人代表是否具有评标资质证明文件?建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具有评标资格的专家组成,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答:1、《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中均为参照品牌,投标人可选用上述品牌进行投标,也可参照上述品牌选用同等档次或以上档次品牌进行投标; 2、《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的备注的全部内容修改为: (1)投标单位所选用品牌的档次、产品品质、技术参数应相当于或不低于上表要求。 (2)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选用中档或中档以上的优质产品,使用前须报业主、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承包人所选用材料、设备须保证与学校现有设备对接,确保正常使用。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要求,本项目拟派2名招标人代表评标符合法律规定。 问:招标文件《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指定特定的品牌范围及生产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请招标人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否则本投标人保留进一步向职能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答: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本项目《变配电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照品牌表》的要求,本表中所列生产企业的品牌均为参照品牌。
招标人:四川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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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