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cg202307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兴文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义翔0412-3331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7月06日 16: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海城市兴海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海城市公告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6: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现场递交
预算金额¥42.35927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义翔
项目联系电话0412-3331266
采购单位海城市兴海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海城市光明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兴文13889799555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义翔0412-3331266

项目概况

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栋W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CG20230703

项目名称: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5927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3592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长江社区院内硬化及柏油路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管道及管道附属构筑物,2.管道及管道附属构筑物,3.院内停车场及道路,4院内停车场及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20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民生艺境小区一期15-A18栋W1号)

方式:网络领取,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hy9999@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0412-3331266)确保邮件正常接收(所发送材料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评审记录一并保存。

(四)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兴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海城市光明路36号        

联系方式:吴兴文13889799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王义翔0412-333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义翔

电 话:  0412-333126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