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2024年3月份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市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2024年3月份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机电产品采购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2024年3月份采购商混  采购人名称: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崇明地区东风农场东风路486号   采购方式:大宗物资采购平台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 工程建设    
项目供货地点:崇明地区东风农场境内(范围7000亩内)  供货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独立法人;②物资材料具有竞争能力,售后服务良好;③具有相关供货资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④投标人之间不得串标、围标,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03月13日10:30至2024年03月18日8:00止。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大宗物资采购平台报名审核后,自行领取  
联系人:牛宇光18752224290    招标文件发送方式:平台报名通过后,在平台登录后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8:40。  开标地点: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重要提示:
1.项目地点:崇明地区东风农场境内(范围7000亩内),具体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2.计划供货时间段:在2024年03月19日开始供货,具体时间和数量必须服从物资部安排,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按违约处理,沿海水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比如采购人要求供货期间某月某日供货量为500方(一般不超过500方),投标人必须想办法满足供货量,否则耽误采购人工期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损失;投标人供货不得超过投标规定的数量。本次采购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05月25日止;合同到期,无论送货量多少,除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否则合同终止。供货商应在沿海水利指定处过磅或在供货商生产场地处过磅;按C15按2.33吨/方、C30按2.34吨/方,来计算商混的送货量(采购方会复核容重比);供货商的驾驶员应服从指挥进行过磅。在现场浇筑时供货商应派技术员进行指导浇筑、制作试块。
3.质量要求:按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测,满足要求即为合格;中标人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原材料(砂石料、添加剂、水泥等等)检测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商混合格的证明,如拒绝提供,则按产品不合格处理,视为违约。
4. 罐车费、出泵费补贴及容重比计算:
①小方量混凝土送货,中标人不得拒绝,报价中默认包含此项费用;但如果同一天补方次数≥2次,则按150元/车进行补贴(低于5方算补方),举例:某一日,浇筑5方砼后,第一次补方2方,但还需要进行第二次补方,则第二次补方应补贴150元给供应商,如需要第三次补方,则第三次补方应补贴150元给供应商,以此类推。
②当天泵送砼数量≤40方时,则补贴出泵费 = (40方-实际泵送方量)×20元/方,举例:某一日,泵送商混数量为30方,则按(40方-30方)×20元/方=200元,补贴当天的出泵费为200元;泵送量>40方,则不补贴出泵费。
5.中选人应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报价表上供货商自行填写税率。
6.付款模式::① 结账总金额 = 固定单价×实际发生数;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请供货商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报价。② 供货结束或合同到期后的30个自然日,由业主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为合格,则在2024年6月20日前结清所有货款,如检测为不合格,按违约处理;以上所有支付无利息补偿。
 
 
盐城市沿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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