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5号路项目(即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道路5号路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3923.6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23.61万元
招标公司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江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艳玲0877-6018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5号路项目(即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道路5号路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5号路项目(即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道路5号路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76666.67m²。路线占用土地共计115亩,项目设计范围起点K0+000起于甘庄街道老 G213国道,道路由南向北延伸至规划3号路与老 G213 国道交叉口处,沿线与规划18m 道路、2号路、规划24m道路相交,道路全长1448m,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速度 V=30km/h三级公路,路基宽度采用8.5m。车行道采用普通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级配碎石。本次招标建设规模不含为项目用地范围清表、约36.21万立方米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及该部分土方的弃土工程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3-13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0877-6014433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元江县恒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李江南 |
办公电话: | 0877-65526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艳玲 |
办公电话: | 0877-6018200 | 移动电话: | 13988446432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400074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5号路项目(即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道路5号路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3-19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8 09:00 |
开标地点: | 元江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923.6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5号路项目(即元江火车站站前广场配套道路5号路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EPC),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交付及服务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如下所示: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所需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分的所有工作任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等,并完成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至工程竣工,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和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的采购,工程施工备案、安装、调试、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注册类型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如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则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公路行业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且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 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拟派。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名单中(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 注:如投标人为2021年后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以上相关要求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其他要求:(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信用记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内容。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4-0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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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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