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古城东南角楼陈列布展装饰工程(EPC)(三次)?-
金额
738.0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bjs2021sg001-2
预算金额738.05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朋利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磊13783859373
中标公司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738.05万元
中标联系人叶健
公告正文
安阳古城东南角楼陈列布展装饰工程(EPC)(三次) -

发布时间:2021-04-07 11: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阳古城东南角楼陈列布展装饰工程(EPC)(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1.

项目名称

安阳古城东南角楼陈列布展装饰工程(EPC)(三次)

交易编号

GBJS2021SG001-2

招标人

安阳古城保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2日

中标时间

2021年4月2日

质量目标

合格

工期

90日历天

建设地点

东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建筑面积(㎡)

古城东南角楼面积1900平方米,1层,展览面积850平方米左右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该标段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含概算、预算)、采购、施工(EPC),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竣工验收、质保期内保修、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中标价

7380547.84元

公示媒体

《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 (元)

施工项目经理

信誉标

得分

投标报价

得分

设计标

得分

技术标

得分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龙邦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7380547.84

叶健

10

39.97

24.78

17.36

92.11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鹏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397156.50

张玉新

3

39.60

21.02

16.28

79.90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浙江盘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7369786.31

倪奇红

0

39.83

23.60

16.42

79.85

3

龙邦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 913301007109791379

建造师身份证号: 331022198101090052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展览工程一级资质

建造师注册编号: 浙233111269053

信誉

类似业绩

1、临安博物馆-吴越国文化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总承包,中标价3836万元,

竣工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五河县博物馆陈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价1860万元,

竣工日期:2017年12月8日

3、中国青砖茶博物馆展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价:1176万元,

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4、马家滨文化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价:2454万元,

竣工时间:2020年4月15日

认证证书

三证齐全

获奖业绩

1、2018年5月18日发证:明月入怀·中国团扇文化印象展荣获第十五届(2017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

2、2020年5月18日发证:浙江自然博物馆安吉馆基本陈列荣获第十七届(2019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馆精品推介精品奖

3、2017年5月18日发证:中国丝绸和丝绸之路-锦城改衣记荣获第十四届(2016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

鹏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 9141060005721232XF

建造师身份证号:412701197906142019

资质等级: 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建造师注册编号:豫141171730459

信誉

类似业绩

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获奖业绩

浙江盘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 913301065966054728

建造师身份证号:33900519871115718X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中国展览工程二级资质

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161801197

信誉

类似业绩

认证证书

获奖业绩

2.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古城保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侯朋利

电话:180037257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磊

电话:13783859373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刘永刚

电话:0372-2571019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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