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GYJT-X-202203
四、项目名称: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五、采购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预算金额:700万 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要求 |
1 |
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1项 |
700万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核发的准许处置污泥的有效批复文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上登录申请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09:30
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2.开标时间:2022年6月9日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区)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为第二次评审活动,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本办法规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办法规定,由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认可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一次评审活动除外。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5.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涌金路1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82 0577 909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联系人:郑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57727199,0577-8988725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黄昌拉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2908/15167888612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涌金路1号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内
十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09:30分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含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金额等)并加盖公章,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2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六、相关附件:采购文件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26日16: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9887255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95304301@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57727199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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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发布稿).doc
46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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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doc
21.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