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夷陵区三斗坪镇山洪沟治理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肖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林燕159976339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三斗坪镇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2】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
(2)主要建设内容:续建高家冲村、园艺村、棋盘山村、柘木坪村、东岳庙村、石板村治理山洪沟7567.7m、箱涵635.1m、盖板涵66.8m、沟堤4748.40m、沉砂池10座、人行板桥8处等。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6月10日18时0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开标(二)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 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黛狮路46号
联系人:肖潇
电话:18062387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曾林燕
电话:15997633946/18671770774
2024年05月30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本招标项目夷陵区三斗坪镇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2022】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三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
(2)主要建设内容:续建高家冲村、园艺村、棋盘山村、柘木坪村、东岳庙村、石板村治理山洪沟7567.7m、箱涵635.1m、盖板涵66.8m、沟堤4748.40m、沉砂池10座、人行板桥8处等。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6月10日18时00分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0日0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开标(二)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 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黛狮路46号
联系人:肖潇
电话:18062387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允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绿洲社区中兴路东方大厦九楼
联系人:曾林燕
电话:15997633946/18671770774
2024年05月30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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