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项目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GB/T29490-2023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
3、项目现状:
2023年8月6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此前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要求,为保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有序实施,认证转换相关要求已作出规定“新版标准转换过渡期为2年: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9490-2013)有效期至2024年12月4日,为提高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满足企业更高标准的管理需求,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参照新版GB/T29490-202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换版认证。
二、比价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认证转换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27号)要求,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规定,提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被“信用中国”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惩戒的(需提供由“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投标人具备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认证业务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GB/T2949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第三方认证资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服务经验,可提供认证成功案例。
(5)投标人具备服务央企、国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优先考虑,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为国有企业的优先考虑,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报价单,包含1个认证周期(3年)的认证服务费单价与总价,所有报价均含增值税等所有费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独立承包,认证服务费一次性包死,按年支付,过程中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技术方案启动工作,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甲方根据增值税发票一次性支付再认证审核费用。
乙方在甲方每次收到监督审核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甲方根据增值税发票一次性支付年度监督审核费用,乙方收到费用后开展监督审核工作。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后,执行最低投标价法(取费点最低)。
八、比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比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比价文件于2024年10月21日起在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会议室发售。潜在参标单位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直接到发标地点领取。
2、比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7日16:3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二路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会议室。
4、比价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二路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会议室。
5、比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2:00(北京时间)。
6、联系人:聂奇森
电话:18047952928 E-mail:nieqisen@chinasalt.com.cn
7、凡对本比价项目提出的询问,请与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室(质量技术室)联系。
8、比价公告发布媒介:http://www.chinasaltchemical.com/
9、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483-8182267
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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