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2023-WZCZLAXM-0710)
依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关于余料与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该项目工程所剩废旧物资(钢模板、彩钢大棚及活动板房、钢筋头)等采取(投标人)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处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工程概况
S104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沈家坡村,起点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河坝村,终点桩号K23+045。项目沿线经八里镇、清水营、岘口子、阿干镇,终点位于阿干镇(河坝村),全长23.040Km。
二、报价范围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位于兰州市八里镇镇,本次处置物资位于项目部梁场等处,位于项目K4公里处,各投标人所报收购价以(**吨/**元,**m2/**元)计算,收购价含(物资肢解、装卸、运输、过磅、税票、保险)等项费用的综合单价。
三、处置物资种类、名称及数量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报价分二次报价,以每个包件第二次报价单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①依据兰阿项目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了解单价市场单价,蓄意抬高市场单价中标后不能履约的单位,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②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行为投标人有权废除招标结果并重新启动招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 8 时 00分至 2023 年 07 月
2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邮箱110800131@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2.1、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中取2个包件,各包件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过磅为准。场地存放数量按照招标人指定出售。
2.2、招标文件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售卖,售价详见第三条处置物资种类、名称及数量,售后不退。
3、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 年7月25日18点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处置物资预收款。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账号:621060105013000043924
开户行: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
4、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报价表(附表一)填写相对应包件号的首次报价单并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凭证等与所收购物资有关的一切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当日递交后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无误在现场进行最终报价。
5、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报价单。
6、每个包件中标投标人须按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中标总额的80%处置预付款,并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预交预付款金额=每个中标单位包件拟估数量*中标单价*80%,中标单位履约过程中收购货物金额达到第一次预交货款90%时,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继续预交货款,最后一次交付货款时,以现场实际过磅最终数量为准。最终收购完毕后,招标人将多交款项退还中标单位。
7、中标单位若未按照上述第四点第6条之规定,3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处置预付款的,招标人将视为中标单位自行放弃,且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单位将按照报价排名通知第二名洽谈相关收购事宜。
8、中标单位需先签署《安全收购承诺书》后方可实施收购事宜。
9、所有处置物资均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计算,以招标人现有地磅计量为准,如出现异议可进行第三方复核。
10、投标人在收购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遥控装置干扰或者操控电子磅秤,一经招标人发现,将解除中标单位收购权利,招标人不予退还全部处置预付款及投标保证金。
11、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收购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在废品收购现场及招标人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造成招标人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处置物资在招标人场地内交割,交割时所有因切割,分解、装车、运输及发生的人工、设备和安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评选依据
1、投标人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2、每个包件以各投标人单位报价高者优先依次排名;
3、如果同包件报价排名出现同报价并列名次的,再次对该报价重新组织一次报价。
六、报价要求
1、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报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标文件在投标当日进行第二次报价;
2、填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时,统一填报(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许漏项,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各投标人须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30整,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参加投标报价。
2、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二十里铺村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八、收购结算与保证金退付
1、收购结算
投标人汇款转账支付需按照上述第四点第6条之规定向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预付汇款后,凭银行汇款回执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招标人现场实施收购事宜。
2、投标保证金退付
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需在投标有效期60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投标人若出现上述第四点第7条规定之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付;
3)中标投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期完成收购事宜后,出卖人(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在最终结算时将保证金再次转为购货款抵扣;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未完成收购事宜,招标人有权按一定比例扣除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4)中标投标人若因自身原因或者履约收购过程中时发生无法预测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收购事宜时,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若中标投标人在实施收购当中出现上述第四点第10条之规定:使用电子设备、遥控仪器干扰或者操控磅秤时,经招标人(招标人)再次复磅予以确认事实属实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与投标人解除收购履约事宜关系、终止合同。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公告栏发布、公示。
10.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联 系
人: 高工
联 系 电 话: 15129650012
招 标 单 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二0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废旧物资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2023-WZCZLAXM-0710)
依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关于余料与废旧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对该项目工程所剩废旧物资(钢模板、彩钢大棚及活动板房、钢筋头)等采取(投标人)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处理,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工程概况
S104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沈家坡村,起点桩号K0+000,路线终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河坝村,终点桩号K23+045。项目沿线经八里镇、清水营、岘口子、阿干镇,终点位于阿干镇(河坝村),全长23.040Km。
二、报价范围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位于兰州市八里镇镇,本次处置物资位于项目部梁场等处,位于项目K4公里处,各投标人所报收购价以(**吨/**元,**m2/**元)计算,收购价含(物资肢解、装卸、运输、过磅、税票、保险)等项费用的综合单价。
三、处置物资种类、名称及数量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FJWZ-01 | 废旧钢模板(箱梁模板、墩柱模板) | 各型号 | 吨 | 285 | 甘肃省兰 州市七里 河区八里 镇中铁十 五局集团 有限公司 兰阿公路 建设项目 LATJ项 目经理部 1号梁场 及施工现场 | 500 | 每家投标 单位最多 中取2个 包件,各 包件数量 均为预估 数量,具 体以实际 过磅为准 。场地 存放数量 按照招标 人指定出 售。 |
FJWZ-02 | 废旧钢模板(箱梁模板、墩柱模板) | 各型号 | 吨 | 285 | 500 | ||
FJWZ-03 | 废旧钢模板(箱梁模板、墩柱模板) | 各型号 | 吨 | 285 | 500 | ||
FJWZ-04 | 废旧彩钢大棚及活动板房 | 顶棚/侧封 | M2 | 17800 | 500 | ||
废旧钢筋头 | 各型号 | 吨 | 100 |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报价分二次报价,以每个包件第二次报价单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①依据兰阿项目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了解单价市场单价,蓄意抬高市场单价中标后不能履约的单位,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②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行为投标人有权废除招标结果并重新启动招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 8 时 00分至 2023 年 07 月
2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盖公章发扫描件至邮箱110800131@qq.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标书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2.1、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中取2个包件,各包件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过磅为准。场地存放数量按照招标人指定出售。
2.2、招标文件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售卖,售价详见第三条处置物资种类、名称及数量,售后不退。
3、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 年7月25日18点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包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处置物资预收款。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账号:621060105013000043924
开户行: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汇款说明:汇款单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
4、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报价表(附表一)填写相对应包件号的首次报价单并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凭证等与所收购物资有关的一切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当日递交后的投标文件经评审委员会审核无误在现场进行最终报价。
5、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报价单。
6、每个包件中标投标人须按招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废旧物资处理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中标总额的80%处置预付款,并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预交预付款金额=每个中标单位包件拟估数量*中标单价*80%,中标单位履约过程中收购货物金额达到第一次预交货款90%时,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继续预交货款,最后一次交付货款时,以现场实际过磅最终数量为准。最终收购完毕后,招标人将多交款项退还中标单位。
7、中标单位若未按照上述第四点第6条之规定,3个工作日内未缴纳处置预付款的,招标人将视为中标单位自行放弃,且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单位将按照报价排名通知第二名洽谈相关收购事宜。
8、中标单位需先签署《安全收购承诺书》后方可实施收购事宜。
9、所有处置物资均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计算,以招标人现有地磅计量为准,如出现异议可进行第三方复核。
10、投标人在收购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遥控装置干扰或者操控电子磅秤,一经招标人发现,将解除中标单位收购权利,招标人不予退还全部处置预付款及投标保证金。
11、中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装卸、处置、收购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其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在废品收购现场及招标人场所范围内因收购、处置废品造成招标人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12、处置物资在招标人场地内交割,交割时所有因切割,分解、装车、运输及发生的人工、设备和安全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人评选依据
1、投标人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2、每个包件以各投标人单位报价高者优先依次排名;
3、如果同包件报价排名出现同报价并列名次的,再次对该报价重新组织一次报价。
六、报价要求
1、参加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报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投标文件在投标当日进行第二次报价;
2、填报《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废旧物资处置报价单》时,统一填报(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不许漏项,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1、各投标人须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30整,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参加投标报价。
2、详细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八里镇二十里铺村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八、收购结算与保证金退付
1、收购结算
投标人汇款转账支付需按照上述第四点第6条之规定向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预付汇款后,凭银行汇款回执与(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招标人现场实施收购事宜。
2、投标保证金退付
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需在投标有效期60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投标人若出现上述第四点第7条规定之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付;
3)中标投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按期完成收购事宜后,出卖人(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在最终结算时将保证金再次转为购货款抵扣;若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未完成收购事宜,招标人有权按一定比例扣除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4)中标投标人若因自身原因或者履约收购过程中时发生无法预测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收购事宜时,所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若中标投标人在实施收购当中出现上述第四点第10条之规定:使用电子设备、遥控仪器干扰或者操控磅秤时,经招标人(招标人)再次复磅予以确认事实属实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与投标人解除收购履约事宜关系、终止合同。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公告栏发布、公示。
10.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联 系
人: 高工
联 系 电 话: 15129650012
招 标 单 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兰阿公路建设项目LATJ项目经理部
二0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投标报名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物资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
| | 年 月 日 | |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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