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19.71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64030020240603073001003
预算金额319.71万元
招标公司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李岩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伟15509596996
中标公司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9.71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宏
公告正文
A6403002024060307300100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6-26 13:0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或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4-06-27至2024-06-3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1899539875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伟 电 话:15509596996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6-27 17:38:22
开标记录表.pdf
评标计分汇总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评委个人评分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的委托,对 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红寺堡区和兴村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三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2024-06-26 13:00: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97197.88元 | 150天 | 合格 | 陈宏 | 宁2642008200901388 | 95.0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翔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97202.8元 | 150天 | 合格 | 杜永 | 宁2642020202100373 | 92.1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97232.27元 | 150天 | 合格 | 温湛 | 宁2642008200901209 | 89.74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或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公示期:2024-06-27至2024-06-30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岩 电 话:18995398755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伟 电 话:15509596996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06-27 17:38:22
开标记录表.pdf
评标计分汇总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评委个人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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