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县河长办第三方水质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nnfz0012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工0551-8701130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县河长办第三方水质监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NNFZ0012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县河长办第三方水质监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3号楼
中标费率: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4 年县河长办第三方水质监测
服务范围
为控制入河湖(库)污染、保障控制断面水质达标,及时掌握全县主要河流水质变化和入河(库)支流、排口水质,开展主要河(库)断面和入河(库)支流、排口水质加密监测(监测河流见表 1)及其他业主单位指定的位置。
加密监测,业主单位指定科室提前确定并通知中标单位指定联系人具体采样点位,中标检测单位及时到现场采样(15 点前接通知的 3 小时内现场采样,15 点后接通知的于次日 9 点前到现场采样)。监测频次为每月 1 个周期,从每月 1 日至次月 1 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月监测水样约 200 个,监测服务时间为 365 日历天。
服务要求
(1)加密监测特殊情况须应急处置的,可满足 2 小时内赶到现场采样监测;加密监测须满足非工作日正常开展能力,时间紧任务重,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满足现场采样需求的车辆(至少 3 辆);
(2)取样必须符合采样技术规范要求(特别提示:地表水样混浊需静置 30 分钟以上,有藻类需用 63um 过滤筛过滤);
(3)每次采样必须有带时间(不可修改时间)、经纬度相机进行现场拍照,并附在检测报告后;
(4)为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实验室应具备的检测设备: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具备上述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未提供承诺函,视为响应无效;
(5)应急检测结果须在响应后 12 小时内反馈监测结果,2 天内将书面检测报告及采样(含现场采样照片)、交接、分析、质控原始记录扫描件电子版提交给庐江县河长办水环境保护科(或采购人)(部分指标有培养时间要求的,从其规定)。
(6)检验检测报告要盖 CMA 章、检验检测专用章。
服务时间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公示附件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杜兆芳,詹宁,马跃,朱志敏,韦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2.金额:0.400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此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随结果公告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服务系统自行下载领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551-8738807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庐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18355129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缪工
电话:0551-870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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