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市直区】【成交公示】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f2021-lahc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信息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F2021-LAHC10

二、项目名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瑞康新邦药械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168号0102室

中标金额(整包固定降幅):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

品牌:

详见附件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清单

数量:

详见附件清单

单价:

详见附件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曙光(评标组长)、王清年、任晓红、彭红、李慧玲、曾凡瑜(业主代表)、袁中敏(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65%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清单制作费据实结算(无发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联系电话:0551-65311145-80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73号

联系方式:0564-3309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65311145-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51-65311145-8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投标分项报价表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F2021-LAHC10

二、项目名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瑞康新邦药械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168号0102室

中标金额(整包固定降幅):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类耗材带量采购项目

品牌:

详见附件清单

规格型号:

详见附件清单

数量:

详见附件清单

单价:

详见附件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曙光(评标组长)、王清年、任晓红、彭红、李慧玲、曾凡瑜(业主代表)、袁中敏(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文件标准65%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清单制作费据实结算(无发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联系电话:0551-65311145-80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73号

联系方式:0564-3309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E区9层

联系方式:0551-65311145-8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51-65311145-803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标一览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投标分项报价表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

安徽冲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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