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大气排放口改造砖烟囱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90.2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c-23200035(0222gc20230257
预算金额90.21万元
招标联系人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1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大气排放口改造砖烟囱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03 16:19:12

 

项目编号:GXTC-C-23200035(0222GC20230257)

1.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大气排放口改造砖烟囱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为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大气排放口改造砖烟囱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河林业局局址

2.3建设内容:大气排放口改造砖烟囱工程

2.4计划工期:2023720日至2023830日,共计41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采购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施工图纸不符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7最高限价:902166.56元。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意向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资格要求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4.2报名及下载时间为2023749:0020237816:00(北京时间)。

4.3采购文件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系统提示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7817:00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7119:00

6.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086层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7119:00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086层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址:通河县清河镇

联 系 人:苗先生

    话:0451-57481129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6

联 系 人:郭先生  秦先生

    话:0451-8700130180038010

    真:0451-87001301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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