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土右旗】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和各中心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82.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93号
预算金额82.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甫龙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静茹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和各中心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9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2日-2017年08月14日
公示期限: 3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物业管理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 萨拉齐镇工业路
采购人联系人: 黄甫龙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880829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44、1368474759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1日 824,585.00 包头市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第六中学院内翰林公寓-316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刁慧源、任美丽、张瑞霞、杨俊萍、张晓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土默特右旗国土资源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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