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笔记本电脑项目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72331050106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采购笔记本电脑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7233105010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蒙祖旭  18798215657  

REVERSE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23 15:43  -  2024-07-24 18:00 

 采购单位:荔波县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笔记本电脑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笔记本电脑; 型号:擎云L540;CPU:ARM架构处理器,麒麟9006C,核心数≥8,最高主频≥2.8GHz;内存:≥16GB LPDDR4X;硬盘:≥512GB固态硬盘;桌面操作系统: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V10(sp1)2303;软件:奇安信杀毒软件、WPS办公软件(WPS企业版 - 正式v11.8.2.11764)、数科OFD版式软件;其他参数:详情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0件 70000.00 华为
 
 买家留言:- 

 附件: 笔记本电脑采购需求表20240723.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荔波县 玉屏街道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玉屏街道办事处环城西路1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长期提供售后保障服务,一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紧急售后服务相应时间为12小时。
合同签订要求 对于成交后不满足相关商务要求的,我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供货要求 供应商须确保提供货物的来源合法,对于向我单位提供伪劣仿冒产品的,以及参与竟价后不能履行供货职责的供应商,我单位有权直接作出差评与投诉,且有权将该供应商列为黑名单,不再接受后续的供货与合作,并将按相关进行投诉。
正品承诺 不接受翻新机,非官方串货机等劣质产品,不接受其他品牌型号代替,供货前不允许拆封,需要型号完全一致,投标公司需取得所需品牌出具的经销商代理证明及原装正品且未拆封的承诺函盖鲜章原件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需提供证明材料;
货物交付要求 中标供应商供货的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与技术参数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成交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在签收时发现有不符合采购设备参数要求的,我单位有权在收货时拒收,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货物交付要求 供应商免费提供配送、安装调试服务,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
货物交付要求 为确保设备为全新正品,避免因库存时间积压导致的质量问题和保修时间问题。为不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售后服务,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上门并完成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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