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239 | 项目名称 | 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239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3月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已批准建设,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19-320684-47-03-5015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南通叠石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德胜110KV变电站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3412?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6350?,地上建筑面积57062?);该工程由9幢7+1层的住宅楼(楼栋编号:1#-9#)、3幢11+1层的住宅楼(楼栋编号:10#-12#)及小区附属配套设施(垃圾房、门卫、配电房 开闭所及物业用房)和地下一层地下车库组成。 2.1.3合同估算价:30845.849791万元; 2.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备案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中若未体现建筑面积,则另须业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传至竣工验收证明板块),否则不予认可。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2 月 13 日至2023 年 3 月 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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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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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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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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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已批准建设,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19-320684-47-03-50154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方为南通叠石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德胜110KV变电站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3412?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6350?,地上建筑面积57062?);该工程由9幢7+1层的住宅楼(楼栋编号:1#-9#)、3幢11+1层的住宅楼(楼栋编号:10#-12#)及小区附属配套设施(垃圾房、门卫、配电房 开闭所及物业用房)和地下一层地下车库组成。 2.1.3合同估算价:30845.849791万元; 2.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市海门区新凤佳苑拆迁安置小区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备案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中若未体现建筑面积,则另须业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 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从诚信库获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传至竣工验收证明板块),否则不予认可。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2 月 13 日至2023 年 3 月 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3 月 1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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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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