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赣县区第四中学地下停车场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9-2
项目编号:JXLL2023-GX-C009-2
赣县区第四中学地下停车场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甲方地址:赣州市赣县区双龙大道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有位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街道南桥新村西二区 64 号二楼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结果和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
《成交通知书》及下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 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表;(4)投标过程答疑函;(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6)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第二条: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第三条:货物的质量、数量、要求
序 号 名称 品牌型号 单 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监控系统
一、系统前端设备产品部份
1 400W 高清摄像机 大华 DH-IPC-HFW 34XYZM-ABCDE 43 380.00 16340.00
2 支架 定制 43 14.00 602.00
二、系统+后端+网络设备
1 64 路硬盘录像机 大华 DH-NVR5864-4KS3I 1 3200.00 3200.00

2 存储专业硬盘 希捷 STVX6000G 8 1200.00 9600.00
3 拼接屏含支架 京东 FSL550FUS-FSH 4 3600.00 14400.00
4 接入交换机 H3C US110-HP 5 820.00 4100.00
5 接入交换机 H3C US118-P 1 1660.00 1660.00
6 核心交换机 H3C US552-X 1 3000.00 3000.00
7 6U 机柜 奥尔利 6U 5 210.00 1050.00
8 42U 机柜 奥尔利 42U 1 1400.00 1400.00
三、工程线材、管材部份
1 监控传输线 定制 2500 3.50 8750.00
2 主干监控电源线 众利讯 RVV2*1.5 300 4.00 1200.00
3 辅材 国标定制 1 4000.00 4000.00
4 设备安装调试 定制 1 8100.00 8100.00
充电桩
1 7KW 交流充电桩 万帮 AC0070GB021 50 1480.00 74000.00
2 30KW 直流充电桩 万帮 DC0300GB018 6 14000.00 84000.00
3 电力电缆 金一 ZRC-YJV-3*10 2000 28.00 56000.00
4 电力电缆 金一 ZRC-YJV-4*25+1* 16mm2 150 90.00 13500.00
5 交换机 瑞华 4 1650.00 6600.00
6 超五类网线 定制国标 2200 3.50 7700.00
7 网络柜 定制 4 800.00 3200.00
8 标记 定制 56 100.00 5600.00
9 辅材 定制 1 12000.00 12000.00
10 安装调试 定制 1 41460.00 41460.00
道闸
一、出入口门闸设备

1 灯箱广告道闸 大华 HR-DH350 6 5680.00 34080.00
2 防砸雷达 大华 DH-ITSJC-2205 6 560.00 3360.00
二.车牌识别一体机设备
1 300 万像素车牌 识别一体机 大华 DH-IPMECS-15X3 6 3200.00 19200.00
三、管理工作站
1 4G 云停车系统 小蜻蜓无感 1 1000.00 1000.00
2 5 口百兆网络交 换机 TP 4 75.00 300.00
3 宽带 中国联通 千 兆 1 500.00 500.00
四.安装及辅助材料
1 辅材 定制 1 3000.00 3000.00
2 安装及调试 定制 1 8900.00 8900.00
户外 LED 显示屏
一、LED 电子显示屏屏体
1 户外 LED 全彩显 示屏 强力巨彩 Q4 H 12.1 9 3200.00 39008.00
2 钢结构 定制 13.7 6 1300.00 17888.00
二、LED 电子屏控制系统
3 多媒体播放盒 诺瓦 TB40 1 1320.00 1320.00
4 多功能卡 诺瓦 MFN300 1 660.00 660.00
5 光探头 诺瓦 NS060-5A 1 540.00 540.00
6 屏体内部连接线 及套管 国标 5V/48V 1 400.00 400.00
7 控制软件 诺瓦 ViPlex 1 0.00 0.00
8 音柱 AIDI ZH-2560 2 600.00 1200.00
9 功放 AIDI VCM-5180B 1 1300.00 1300.00

三、LED 电子显示屏系统外设(电气部分)
10 配电柜 凯纳特 20KW 1 800.00 800.00
11 散热空调 格力 1.5P 变频 1 3599.00 3599.00
12 光纤收发器 定制显示专用 1 750.00 750.00
13 线缆 定制 1 3000.00 3000.00
四、LED 电子屏结构运输费用
14 运输、保险 定制 1 2000.00 2000.00
15 屏体安装、调试 定制 1 5000.00 5000.00
体育器材
1 云梯 兴康 XK-1035 4 2100.00 8400.00
2 双杠 兴康 XK-1034 4 1300.00 5200.00
3 高低单杠 兴康 XK-1033 4 1500.00 6000.00
4 足球门 兴康 XK-1070 1 4500.00 4500.00
5 足球门 兴康 XK-1070 2 2300.00 4600.00
6 安装施工 定制 1 8000.00 8000.00
合计(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伍仟玖佰陆拾柒元整(¥565967.00)

第四条: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包装方式
4.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 试。
4.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3 履行方式:
4.3.1 甲方为乙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4.3.2 乙方须负责货物及时运送至交货地点。
4.4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款项。
4.5 包装方式: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
第五条: 价款(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伍仟玖佰陆拾柒元整(¥565967.00 元)。
第六条:付款进度安排和资金支付方式
6.1 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采购货物的全部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 15 天
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0%;设备安装完成后经调试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
款的 45%;剩余合同价款的 5%在 1 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6.2 资金支付方式: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第七条:验收
7.1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验收,并 出具验收报告。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 物运抵现场后,根据甲方按验收标准自己验收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验收 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7.2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 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 索赔。
7.3 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 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
7.4 乙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第八条:交付标准和方法
8.1 乙方应按照文件里采购项目要求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货物。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货物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 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3 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 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第九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9.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 使用的全新货物,同时,应按采购需求的标准进行安装和调试。
9.2 质保期:所投货物自调试验收合格后必须提供贰年的质保期。其中,充电
桩质保期开始日期从乙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电动汽车充
电基础设施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
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
9.3 更换:如因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型号,则 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9.5 退货处理: 因质量问题引起的退货,由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 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验收、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6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更换,甲方可采取必 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履约保证金
10.1 乙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规定的成 交总价 5%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玖拾捌元叁角伍分(¥28298.35)。履约保证金可递交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0.3 在项目调试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予以一次性无 息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转让和分包
11.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1.2 对响应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 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 同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违约赔偿: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及服务,甲方可 从款项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1%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 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2 违约终止合同
12.2.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 货物及服务;
12.2.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 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 方提出的索赔。
12.2.3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2.2.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 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购买 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第十三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 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本合同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乙双 方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5.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并视具体情况再补充协议。
15.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均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15.3 本合同一式捌份,赣州市赣县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采购代 理机构各执壹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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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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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3.12 日期:202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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