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铜峡市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金额
153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铜峡市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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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至)7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青铜峡市农业农村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铜峡市2024年科学施肥增效项目 |
预算金额 | 153.00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肥料,其他农业服务 |
采购需求情况 | 一、商品有机肥采购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宁政办发〔2017〕202号)文件,商品有机肥必须采购宁夏区内以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肥料产品。商品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T525-2021标准,并取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严禁各地采购近三年内未接受农业农村厅有机肥产品质量抽检的企业生产的有机肥(2020年以后新办企业除外),也不得采购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质量抽检不合格未整改到位企业的有机肥产品。二、农业废弃物堆肥要求。利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经过堆制充分发酵腐熟的堆肥,有机质含量和水分根据实际酌情确定,其他技术指标及堆制要求须符合农业行业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NY/T3442-2019)或自治区地方标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程》(DB64/T871-2013)。承担堆肥的实施主体,必须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场地、翻堆设备等,并具备一定的堆肥发酵技术和经验,严禁直接在农田内、入黄排水沟附近进行堆肥发酵。三、化学肥料。缓控释肥料、高效复合肥、掺混肥和其他功能性肥料需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符合相关标准及肥料登记备案要求。四、无人机服务要求。(1)无人机必须是经国家注册认证的,禁止私自组装机参与投标及飞防作业。(2)无人机能够精确测量并记录作业面积,准确记录作业时间及作业坐标,可以通过作业面版反映当前作业信息(相对作物高度,横移距离,飞行速度等),后台管理系统能如实反映上述信息,杜绝多报瞒报作业面积的现象出现。(3)确保足够数量的无人机保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面积的施肥作业任务。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7 | 是否适宜中小企业 采购预算预留 | 是 | 预留方式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预留比例(%) | 100.00% | 备注 | 需求附件 | 下载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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