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09774
预算金额11900.4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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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我要投标
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09774 | 工程名称 | 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09774001001 | 标段名称 | 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铁岭市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04月0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04月0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市 | 建设地点 |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基地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铁岭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马俊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00350135 | 119004964.810000元 | 502日历天 |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1.7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铁岭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金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铁岭精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华夏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马俊 | 马玉文 | 李晶晶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马俊 | 马玉文 | 李晶晶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卓明 | 张干阳 | 李宇翾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0370381]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00007269]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01450014]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建筑师一级[0621100915]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00350135 | 00007269 | 01450014 | ||||||||
投标报价 | 119004964.810000元 | 118653047.220000元 | 119304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502日历天 | 502日历天 | 502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78 | 66.74 | 65.28 | ||||||||
企业业绩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名施工业绩:铁煤集团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供热、供水及物业项目EPC工程;铁岭市银州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物业项目施工;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物业项目外墙保温施工标段;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物业项目物业改造施工标段。 设计业绩:那曲辽宁公寓重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托里县铁厂沟镇准噶尔社区学校建设项目(EPC)。 第二名设计业绩:第八师团职工及少数民族就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第三名施工业绩: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宿舍综合楼项目,鹿产品深加工项目; 设计资质:富邦一品天城A区商业;北京区域鞍山分公司水岸悦府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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