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考场监控系统
1.1监控前端
400万星光级考点专用半球
大华
DH-IPC-HDBW5443DR-AS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小型
1300
72台
93600
/
摄像机支架
DH-PFB203W
50
72个
3600
摄像机电源
DH-PFM320D
拾音器
思正
COTT-QD55
广州市思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80
20160
拾音器电源
定制
国产
设备箱
1.2监控后台设备
考场专用监控管理平台(软硬件一体机)
DH-DSS7016S2-D
32000
1台
64路存储服务器
DH-NVR5064-4KS2
9000
32路存储服务器
DH-NVR4832-4KS2
5500
4T监控级硬盘
ST4000VX000
960
18块
17280
巡考控制电脑
联想
启天M428-N000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800
9台
61200
移动硬盘
希捷
STHN2000401
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700
2块
1400
双联操作台
2400
5张
12000
机柜
2500
9路4K高清解码器
DH-NVD0905DH-4K
20000
拼接屏
DHL550UCM-ES
9500
6台
57000
屏体挂架
配套
1500
6套
12
屏体布线安装
4000
1批
13
室内单色LED条幅屏
海佳彩亮
P4.75
福建海佳彩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7800
1块
14
静电地板
310
75.6㎡
23436
1.3监控网络传输设备及线路施工
汇聚交换机
锐捷
RG-S5750C-28GT4XS-H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7500
接入交换机
RG-S2952G-E V3
RG-S2928G-E V3
3500
2台
7000
光模块
MINI-GBIC-LX-SM1310
800
6块
4800
光纤跳线
20
12根
240
网线
860
19箱
16340
监控点位布线
40000
1项
辅材
14000
室外单模光纤
600米
4200
光纤敷设
30
18000
光纤熔接辅材
壁挂机柜
620
3台
1860
2、考场广播系统
2.1广播后台设备
工控主机
世邦
XC-9003
长沙世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系统服务软件包
NAS-8500
5000
1套
12路调音台
雅马哈
MG12
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话筒
NAC-521
400
IP网络寻呼话筒
NAS-8532
IP网络有源监听音箱
NAS-8507A
1000
DVD播放器
卡座
电源时序器
NAC-2306
2000
纯后级功率放大器
NAC-4100A
6000
NAC-4650
4850
主备功放切换器
NAC-5008
前置放大器
NAC-5001
1800
420
15
广播控制电脑
16
1张
17
2.2广播终端设备
IP网络音频终端
RT03A
50台
100000
壁挂音响
NAC-301F
200
100只
2.3广播网络传输设备及线路施工
4块
3200
8根
160
14箱
12040
定压备份主干广播线
650米
3900
定压备份分支广播线
2400米
9600
广播点位布线安装
25000
3、UPS不间断供电系统及考场配套设备
UPS电源
科士达
YDC93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池柜
时高
C32
时高电源(湖南)有限公司
2800
配电箱
强电输入线
3570
强电输出主干线
800米
强电输出分支线
2800米
11200
布线施工
全频段信号屏蔽器
黑松
XC-808
安徽黑松科技有限公司
500
石英钟
150
50个
安检仪
100
50支
身份识别仪
神思
SS628-500C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台
北斗授时钟
二级电源防雷箱
2套
3000
三级电源防雷箱
1200
4、高考考点综合监控平台
视频接入平台
佳发
JF-ISSV1000
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6500
SIP网关、转发、管理三合一服务器(考点级)
JF-SVW6100
35000
网上巡查系统软件
JF-M
系统安装、调试
包合计
989856
签订合同后30日内须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投入使用。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和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付款人:浏阳市第二中学
2)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余下的5%。
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7.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叁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6)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7)成交供应商在安装期间,不能对学校的正常教学造成影响,一般情况下只能安排夜间及周末施工。
8)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9)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0)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1)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3.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
3.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12)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6.1货物的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2.货物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6.4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5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6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政府采购通用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1.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2合同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3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