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感念嘉庚·侨心同行——新湖街道深耕侨乡文化,弘扬华侨精神学习交流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金额
1.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感念嘉庚·侨心同行——新湖街道深耕侨乡文化,弘扬华侨精神学习交流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感念嘉庚·侨心同行——新湖街道深耕侨乡文化,弘扬华侨精神学习交流活动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 |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 填报日期: 2024 年 5 月 15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感念嘉庚·侨心同行——新湖街道深耕侨乡文化,弘扬华侨精神学习交流活动采购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为号召新湖街道侨胞深入学习并实践陈嘉庚先生以国家为重、艰苦创业、倾心教育的高尚品格,传承“嘉庚精神”,激发爱国热情,促进民族团结,我办拟组织侨联委员及街道、社区统战委员、工作人员共计40人前往光明侨院、刘铸伯生平展和观澜侨文化博物馆学习交流,深刻理解“嘉庚精神”,强化使命担当 |
项目预算金额:1971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党政综合办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88212428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5月15日 |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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