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录智能办案系统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65.4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885
预算金额65.41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陈续军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永国
中标公司河南港之源科技有限公司65.4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2-885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录智能办案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国庆、张友文、陈续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9,81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附件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东工路49号院
联系人:陈续军
联系方式:1853721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
联系人:宋永国 高彦卿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0372-38234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永国 高彦卿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0372-3823404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财磋商采购-2022-885001001 | 安阳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录智能办案系统项目 | 河南港之源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农科路金成国际广场四号楼二单元803室 | 654,1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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