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金额
2920.0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130283-89-01-697625
预算金额2920.08万元
招标公司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继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彩丽0315-23234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161号(项目代码2306-130283-89-01-6976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位于迁安市夏官营镇区西北侧; 3.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包含1#-4#平房仓、综合业务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外网等项目内容。平房仓结构形式为24米单跨排架;综合业务楼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为剪力墙结构。 4.招标估算价:29200820.48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2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6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文件,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至2023年10月27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严禁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5-7639727。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佟彩丽,电话:0315-232342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3 08:30 至 2023-10-2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161号(项目代码2306-130283-89-01-69762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现代化高标准储备库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位于迁安市夏官营镇区西北侧; 3.建设主要内容:本项目包含1#-4#平房仓、综合业务楼、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外网等项目内容。平房仓结构形式为24米单跨排架;综合业务楼为框架结构,地上3层;消防泵房、消防水池为剪力墙结构。 4.招标估算价:29200820.48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 期:24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6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文件,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至2023年10月27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具体由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安排),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严禁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5-7639727。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当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佟彩丽,电话:0315-232342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3 08:30 至 2023-10-2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迁安市佳禾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夏官营镇镇区西北侧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道与友谊路交叉口东北角305楼1单元1814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张继红 | 联系人: | 佟彩丽 项目负责人:张为民 |
电话: | 0315-7699077 | 电话: | 0315-23234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uanhengzhaobiao@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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