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同大镇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勘察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备案表(2211-340124-04-05-843537)
1.4 招标人: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同大镇生态沟塘净化体系构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BZ00302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BZ0030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对同大镇镇区沟渠清淤,边坡植物恢复,破损驳岸修复;对坑塘清淤,湿地强化,植物种植;建设初期雨水分流节制闸等,渠道长度约10km,工程总投资约3400万元。
2.7 项目投资估算:规划勘察设计费105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90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5万
2.1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2)(3)条资质之一和第(4)条设计资质或具有第(5)条设计资质:
(1)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或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6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8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勘察设计工作任务,并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06日0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代理机构:0551-87388115。”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7日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4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20615/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庐江县同大镇人民政府、庐江县美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二龙街道2号
邮 编: 231500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0551-8256304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8738811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1234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8737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84233414435
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2811630000199576
开 户 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2071038001987890
开 户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0天1小时7分2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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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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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7-060天0小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