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东业务项目组-理想短驳运输项目(标段8)线路包3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东业务项目组-理想短驳运输项目(标段 理想短驳运输项目(标段8)线路包 线路包3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华东业务项目组-理想短驳运输项目(标段8)线路包3 2.2实施地点:理想汽车常州制造基地的RDC外仓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末尾处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基本信息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的道路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 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 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 禁入); 查询黑名单(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查询)。 3.1.3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 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1、承诺在采购人正式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保证中选线路车辆运力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 车籍及行驶证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5.如甲方按照乙方后续报价进行委托业务时,乙方不同意以此价格投入业务,自愿接收甲方对乙方做出的“黑名单” 处理及 集团公司内共享。 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 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承诺书,且加盖公章。 3.1.4设备设施: 供应商须具备13.75米及以下的厢式自有车辆(自有车辆定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13)至少10台。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行驶证【体现车辆信息页、尺寸页及最新年检有效页】 2)车辆登记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7月25日23:00至2024年8月1日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 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 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08:3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 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 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 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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