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DY-202305120056-1
采购人(全称):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宣传部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2023年度红网新媒体合作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0512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度红网新媒体合作项目 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8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82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
单价(万元)
数量
总合作价(万元)
备注
1、专题宣传
2
10期
20
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
2、重点平台推荐
0.1
100条
10
向中央级网媒及重点客户端推送
3、新媒体产品
0.8
15个
12
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在新媒体产品上用心研究,策划、制作一批叫得响的互动长图、图解、组图、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
4、短视频制作
0.2
80
16
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制作短视频,全面不少于80条。
5、深度宣传
/
4
增值服务
红网时刻、观潮的螃蟹等推出4期以上重头深度宣传。
6、评论宣传
2
2次
4
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解读,全年2次。
7、时刻头条推广
1
12天
12
将雨花区重磅宣传在时刻头条焦点图推广,每次一天,共计12天。
8、时刻长沙推广
0.1
80天
8
将雨花区重磅宣传在时刻长沙页卡焦点图推广。
9、人员联点咨询费用
/
/
增值服务

10、总计
82万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26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雨花区委宣传部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为更好地传递“雨花好声音”,进一步凝聚推动雨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能量,红网新媒体集团将组织专业团队围绕雨花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大事要事,充分领会区委区政府的思想,把握时度效要求,通过深入研究,精心策划,新媒体凸显新作为,新思维宣传新局面,让雨花故事进一步走向深度、生动、专业,构建雨花特色鲜明的新语态、新文风、新观念。为雨花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强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雨花篇章助力。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乙方履约完成后,甲方组织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4300153006105250769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项 目
工作任务
日常运营
负责雨花区融媒体中心属下的网、端、微、报等媒体的宣传工作,全年原创宣传全年不少于150篇。
专题宣传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如: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五区”建设、奋力打造全国综合实力十强区县等,进行深入宣传,深度挖掘,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故事的宣传,雨花融媒体中心全年推出10期专题宣传。
重点平台推荐
利用红网平台优势,将雨花区优秀作品向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新浪、网易、腾讯等全国重点网站推送,全年不少于100条。
新媒体产品
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如: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农博会、花博会等,策划、制作15个互动长图、图解、组图、短视频等新形式的媒体产品。
短视频制作
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制作短视频,全面不少于80条。
重头深度
宣传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进行深度挖掘红网时刻、观潮的螃蟹等推出4期以上重头深度宣传。
深度评论
配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对雨花区的特色及出色成绩进行深度解读。全年推出2篇以上。
时刻专题推广
时刻头条区焦点图推广12次(每次1天),长沙头条焦点图推广80天。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服务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12月31日,红网服务团队生产的相关宣传产品、相关推广服务, 接受雨花区委宣传部和红网新媒体集团的双重领导和双重考核。雨花区委宣传部根据工作内容和约定内容对红网新媒体集团进行验收考核。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办公支持:负责为乙方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及工作餐:
2、业务指导:对乙方驻点人员日常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对重点策划和重点宣传进行部署、指导,督促落实:
3、相关支持:甲方支持乙方在乙方开展除宜传类的其他经营工作,相关外包业务,如:活动执行、党建策划等在同等条件下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优先乙方。
4、考核激励:每月对乙方驻点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乙方,考核不达标人员经红网核实后可退回并要求另派。根据宣传、平台运营情况,按融媒体中心相关标准对驻点人员进行相应补贴。
(2)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组建服务团队:成立由乙方为主体责任部门,乙方编辑中心、视听中心、网上群众工作部、红网传媒、新媒科技、评论中心媒资运营中心等为组成部门负责落实各项工作。
2、联点人员安排:安排工作人员联系雨花融媒,联系相关的基层文明实践及融媒宣传服务。
3、宣传业务服务:负责日常宣传、视频宣传、专题宣传、直播宜传、重点宣传、新媒体宣传,以及人员培训。
4、外宜推广服务:第三方平台宣传、公示公告等服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 、甲方如果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支付合作款项乙方有权中止合同。井提醒甲方时支付款项。2、乙方如果不按采购文件要求质量完成采购任务, 甲方有权督促提醒乙方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如果乙方不按采购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根据未完成项目追回相应款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6月2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期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任何遗漏,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政府1号楼B413 地址: 韶山南路258号红网大楼

法定代理人: 刘江红 法定代理人: 贺弘联

委托代理人: 董元君 委托代理人: 柳纲辉

电话: 0731-85881968 电话: 0731-82960263

传真: 0731-858804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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