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6340002001
预算金额4448.5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晓平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天宝0476-39963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3
公告正文
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项目编号:E1504000001006340002001
1、招标条件
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
2.2 标段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智慧农业示范园区三期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
2.3 建设地点: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瓦中村;
2.4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4448.563万元;
2.5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无土栽培日光温室17栋,连栋薄膜大棚21栋,并配套相应的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系统,智能数据采集系统,无土栽培系统及相应的水、电、路外网建设。
具体施工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项目招标范围:
图纸所示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中标方需要负责完成建筑、安装、改造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调试并配合交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同时负责进行后续维护、管理及运营。运营期间要求如下:
2.6.1 项目建成后由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中标方负责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营,同时自行购置运营所需的相关资产。(运营方还需要自行配套资金,用于农业数字化种植系统的提升,智能化解决方案以及后台农事决策平台等)。运营期结束后运营方自行处置自行购置的资产,招标人不予任何补偿。
2.6.2 本项目采取建设-经营-移交一体模式,建设期1年,经营期9年(以运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到期后移交给大城子镇人民政府。运营期限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中标运营方继续运营。若中标运营方选择不再运营,须在运营期限结束前 3-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6.3 项目土地流转租期10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1000元/亩/年,中标经营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2023年土地流转使用租金,次年每年9月1日前通过一卡通方式支付土地流转使用租金。
2.6.4 项目建设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中标人每年向大城子镇人民政府缴纳收益金,最终收益金的金额按财政结算金额的5%计算,实行多退少补。
2.6.5 中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或者延期1个月仍未缴纳土地流转使用租金及资本收益金的,政府有权提前解约并收回整个棚区的经营权,另择他人进行经营,不给予中标人任何已经投入经营收益方面的补偿,同时视实际情况会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2.6.6 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运营单位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运营,不得违规经营,否则由运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6.7 运营期间,运营方不得将土地、建筑物及有关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信贷担保、转让、转租或改变现状、蓄意破坏,否则招标人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运营期间所有设施的维修维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2.7 计划工期:
施工日期:2023年11月前完工;
运营期限:9年,自交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
2.8 质量标准:
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运营、维护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农业科技公司,具有农业科技相关经营生产能力;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由①和②两个要求组成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农业科技公司,注册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并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3.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农业科技公司。
3.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农业科技公司,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之间成员除外)。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6)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完成信息入库由牵头方使用CA锁填写投标信息,须同时使用CA证书填加联合体单位。
4.3 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0日08时30分至2023年3月17日17时30分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4 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需上传使用CA锁加密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办理CA锁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信息入库及办理CA锁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607ecfa2-1cb1-4c5a-b5a7-85f444252d31&CategoryNum=019),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部门负责提供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使用中出现疑问的咨询服务工作,各交易主体系统使用操作、企业入库申报及维护、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
客服服务时间和方式如下: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 998 0000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 8:00-17:30
统一技术服务QQ:4008503300
服务时间:工作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21:00
节假日为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5、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入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与信誉等资料均是真实有效的,无虚假内容,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中标候选人的以上资料将在中标公示时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0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6.2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即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
“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流程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开“赤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流程进行,网址为:【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d1bcb68b-fcf5-4a53-bed3-43ecc60d406a&CategoryNum=00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和《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大城子镇
联系人:李晓平
电 话:0476-4848201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高架桥南侧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遮枫
电 话:0476-4255076
 
监督单位:宁城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赤峰市宁城县哈河大街宁城县党政综合楼
联系人:赵晓东
电话:0476-4223330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天利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和美建材城B11-13
联系人:蔡天宝
电话:0476-3996321
优化营商环境热线电话“12345”阳光采购、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存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倾向性、排他性的言行或发现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有围标、串标等迹象的,各相关交易主体均应予以举报或投诉。
202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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