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被执行人欧秀坤所有的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建设桥头(天立三期)2幢1-3-1住房(实际为3-3-1,不动产权证号:201301794)的公告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月11日10时至2020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0/0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欧秀坤所有的位于古蔺县古蔺镇金兰大道建设桥头(天立三期)2幢1-3-1住房(实际为3-3-1,不动产权证号:201301794)。登记面积为133.77平方米。
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0年1月8日10:300--11:00时安排看样(看样请提前一日与法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超过起拍价即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次拍卖因上一次的买受人悔拍而重新拍卖。房屋内有很多属于被执行人的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等物品,屋内物品暂未清空,房屋拍卖成交后,需等屋内物品清空才能交付;房屋过户时间不能确定,因房屋有银行抵押,房屋过户手续需待银行抵押解除后才能办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卖方需承担的所有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月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古蔺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账号:623281359000104995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30-71018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830-710272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0830-7100602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