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东二环南路站)、3号线二期(西仰陵站-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3-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280200101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增旺0311-66520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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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东二环南路站)、3号线二期(西仰陵站-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3-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2802001011
招标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东二环南路站)、3号线二期(西仰陵站-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3-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东二环南路站)、3号线二期(西仰陵站-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3-2024年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西三庄站至东二环南路站段,线路长19.248km,设车站16座,停车场1座,变电所1座。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一期工程终点东二环南路站(不含),止于乐乡站,全长8.1km,设车站5座,车辆段1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新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线路全长19.248km,设站16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5座,分别为市庄站(与4号线换乘)、新百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划归1号线)、槐安桥站(与6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南王站(与4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177km。其中最大站间距1.62km(高柱站至柏林庄站),最小站间距0.63km(新百广场站至东里站)。其中,3号线一期16座车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设塔北主变电所一座。3号线二期工程5座车站分别为: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设北乐乡车辆段一座。北乐乡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部东三环以西,北乐乡村以东,南乐乡村以北,车辆段总占地35.26公顷,车辆段内的房屋建筑按功能分区布置,停车列检库北侧及出入段咽喉区西侧地块为主要办公生活区域,设有车辆基地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地铁档案中心、物资总库、停车场锅炉房、给水及消防加压所,垃圾转运站等房屋。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6座车站、3号线二期工程5座车站、运营上线列车、塔北主变电所、站后停车场以及北乐乡车辆段的安保、安检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包含安全检查,且合格、有效;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保安师证》。
3.1.2业绩要求:3.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和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8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服务工作业绩,和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8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
3.1.3财务要求: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3 09:002023-08-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韶立

联系人: 魏增旺
电话:

0311-66520660

电话: 18059096610
传真:

0311-66520665

传真: 0311-66520663
电子邮件:

sjzgdhtb@163.com

电子邮件: 85040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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